【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戴海茜台北十二日電)台灣聚酯纖維廠商彼此間的主要競爭方式在價格和技術,對外則必須面臨東亞各國競相擴充聚酯纖維產能,造成全球產能過剩;業者認為,面對全球自由化市場競爭,應加強開發機能性新纖維與新素材紡織品為主要因應策略,期望有效區隔產品市場,擺脫開發中國家低價產品的競爭。
近年來,台灣紡織產業發展以上游人造纖維為主,尤其是聚酯纖維產業的蓬勃發展更造就中游成品布類的強勢國際競爭力,自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來,每年布類出口額仍達90億美元以上, 占整體紡織品出口額逾6成,惟東亞各國包括南韓、中國大陸、印尼等競相擴充聚酯纖維產能,造成全球產能過剩,供需失調。
同時,中國大陸又積極推展紡織品進口替代政策,不斷發展技術;南韓集產、官二方面資源全力推行米蘭計畫,提升紡織業競爭力;東南亞各國也逐漸自金融風暴中復甦,對台灣紡織業造成相當大的威脅。
此外,歐洲與北美洲推行的區域性貿易保護主義與措施開始發酵,影響全球紡織品貿易結構,愈來愈多台灣業者研擬赴中美洲或其他亞洲地區,以尋覓新的生產基地。
台灣在2005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海峽兩岸間的貿易結構將會轉變;紡織品內銷業者必須面對來自世界各國產品的激烈競爭壓力,外銷廠商除必須面臨中國大陸與南韓的強力市場競爭外,更要對來自中美洲、北非、東歐等地區的紡織代工威脅,提出因應措施。
紡織綜合研究所表示,台灣聚酯纖維產業在面對內外夾擊下,唯有促進異業結盟、開發差異化產品等方向發展,首先從增進金融業者瞭解紡織產業發展實力,推動合理化的投資環境,積極開發優質人力資源開始,並將以台灣豐厚的資訊產業背景輔助紡織產業資訊電子化,以促進產業運作效率,提升競爭力。
同時加強引進新纖維、新素材技術,開發差異化產品,提升紡織產業技術與研發能力,推動紡織業策略聯盟,輔導建立國際分工產銷佈局,強化海外市場運籌管理能量,整建紡織品進、出口貿易防衛機制,培育紡織產業因應知識經濟時代的全球化產銷競爭力,使台灣成為紡織業全球運籌中心。
面對全球自由化市場競爭,台灣業者無不加強開發機能性新纖維與新素材紡織品為主要因應策略,期望可以有效的區隔產品市場,擺脫開發中國家低價產品的競爭;同時,日益增多的業者已加入投資企業電子化領域,改善企業整體的組織管理效能;此外,未來紡織產業亦將加緊腳步朝向家飾用與產業用紡織品發展,以期藉由多元化的產品策略擴大市場;因此提高紡織業者未來投入研發的資源與比重是必然的趨勢。
從產業經濟學的觀點認為,各種產業結構的差異性極大,包括上游供應商的生產製造能力、下游消費市場的特性、替代性產品的取代能力等,在探討台灣聚酯纖維產業競爭力時,必須瞭解廠商的行為及績效主要取決於該產業的結構,也因此在不同結構下的產業,必須要有不同的策略,而決定策略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產業結構。
紡織綜合研究所指出,台灣聚酯纖維產業在同業競爭強度和上游供應商的議價能力最強,從這兩項產業競爭力的大小,反應台灣聚酯纖維產業已經處於微利時代的產業經營環境中。主要是台灣聚酯纖維產業的產品同質性高,且資訊流通範圍狹窄,造成彼此間相互模仿度高,價格變成競爭重要手段,加上上游供應商的強勢議價能力也使得生產商獲利下降。
台灣聚酯纖維廠商彼此間的主要競爭方式在價格和技術兩方面;聚酯纖維廠主要是以規模量產的大廠商為發展主軸,前五大聚酯纖維廠產能佔全台灣聚酯纖維產能的70%左右, 並且受限於大廠規模量產的生產條件下,各家廠商不得不以生產大宗規格產品為主,必然朝向激烈的價格競爭發展。
在生產技術上,各家廠商都具備模仿能力強的特質,且技術取得來源也大多採取自行研發,或是透過與國外大廠的合作經驗而來,對於技術取得方式,彼此間的差異不大,主要差別在於各廠家對市場新產品的生產技術,在學習曲線上反應速度的快慢不同,在短期內將會影響其競爭力與獲利能力,但是中、長期而言,往往在市場前景確定後,幾乎所有大廠都會生產類似產品。
聚酯纖維的下游購買者主要為加工絲和紡紗業者,紡紗業由於紗錠減少或是產業外移,對上游纖維產業的重要性與影響力已經日漸下降,加工絲產業則仍為台灣紡織製程中重要的一環,且加工絲業者近幾年來在外銷市場上,因為中國大陸市場的需求強勁,以及產品品質優異,獲得相當大的成長空間,致使部份加工絲廠商已經具有向上整合的能力。
專家預測,台灣聚酯纖維的主要消費市場應會集中在中國大陸地區,尤其是中國大陸的紡織中游織布製程正逐漸擴大,對於大宗規格產品仍有相當大的需求空間,更加需要台灣供應價廉物美的聚酯纖維產品,若是以中國大陸大宗化的購買方式,對於產品價格的議價能力也會形成相當大的降價或是穩定壓力。
另一方面,從聚酯纖維廠以供應商的角度而言,因為台灣聚酯纖維仍以供應國內加工絲業者為主,因此加工絲產業的集體龐大需求,對於上游的聚酯纖維供應商在價格訂定時,造成相當大的穩定作用,從上、下游量大供需的情況,台灣聚酯纖維產業的下游購買者議價能力應屬於中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