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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任務型國大存廢 學者立委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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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二十三日電)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長李炳南今天在台灣智庫的座談會表示,任務型國大是否存廢,他主張暫時保留;但與會立委林濁水、吳志揚卻表達相反立場,認為任務型國大不可留,應儘速廢除。

台灣智庫下午在智庫會議室召開「任務型國大職權行使辦法評析」座談會,邀請朝野立委、學者與會。

李炳南表示,關於任務型國大是否廢除,他主張暫時保留,因為修憲程序複雜,可以重新考量一些修憲案的缺失;再者,可以慎重考慮兩岸關係這項變數,給兩岸雙方多點緩衝時間。

與會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濁水(不分區)卻認為,任務型國大不可留,是「憲政大怪胎」;過去老國大是憲政大怪胎,任務型國大或許是「更大的憲政大怪胎」。

林濁水認為,任務型國大用比例代表制產生是憲政巨大笑話,公民複決的精神變成政黨複決,「政黨比天大」,立法院已四分之三高門檻通過的決議案,最後的決定者竟是政黨而非人民,所以任務型國大不可留。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桃園縣)也認為,過渡性質的國大應盡快消失。

另外,林濁水表示,想從職權行使法對修憲案翻案是沒有機會,與其打舊案,不如重提新案,雖有瑕疵,但只有這條路。朝野各黨團盡快磋商,完成在實務、法理上都相對完善的國會改造修憲案,還較有正當性。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黃適卓(台北市)認為,從國大職權行使法技術性杯葛修憲案行不通,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問題。各政黨都應該面對這樣的問題,若覺得修憲案不妥,政黨所選出的任務型國大在複決時就投下反對票。

談論到複決門檻,學者、立委各持意見,李炳南認為,複決門檻定為四分之三,至少三分之二,慎重其事,貫徹法治主義;林濁水認為,不應訂到四分之三的高門檻;黃適卓也認為,四分之三的高門檻沒必要,二分之一是合理的標準;吳志揚表示,三分之二的複決門檻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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