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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50萬元以下自由結匯 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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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六日電)中央銀行今天放寬相關規定,未成年人(未滿20歲自然人)每筆結匯金額不到新台幣50萬元可以自由辦理結匯,不再限制用途。另外,央行也增訂駐台外交官員每筆結匯金額10萬美元,可以直接向指定銀行辦理結匯。

央行今天修正發布「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放寬未成年人、證券商和期貨商等業者的結匯規定,並增訂駐台官員結匯、外國在台分(子)公司員工認購(售)外國母公司股票結匯等相關規定,讓外交人員、外商服務的國內員工結匯便利。

央行未放寬成年人結匯用途以前,家長要以子女名義,為子女投資外幣計價海外基金,會受限於央行外匯管理規定,現在放寬後,未成年人投資海外基金,只要每筆金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就可以自由辦理結匯。

雖然央行規定要求,每筆不可以超過新台幣50萬元才能自由辦理結匯,卻沒有特別限制次數,未成年人如果分筆結匯規避,就會出現沒有個人每年結匯金額500萬美元的上限。

不過,央行官員強調,根據管理外匯條例規定,央行要求銀行要特別注意為規避每年結匯金額的結匯款,例如每筆50萬元以下自由結匯,一定時間內密集辦理多筆,異常的狀況反而會引起央行稽查。

另外,央行放寬證券商、期貨商等業者結匯規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期貨商辦理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和證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的相關結匯,不計入業者和委託人當年累積結匯金額,過去必須計入委託人額度。

央行規定也增訂駐台外交官員和機構規定,駐台官員結匯金額按照非居民辦理,每筆結匯金額10萬美元,直接向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沒有特別限制次數,而駐台外交機構,結匯金額完全自由,不受限制。

外國公司在台分(子)公司辦理國內員工認購(售)外國母公司股票結匯,央行放寬可以由在台公司辦理結匯申報,銀行業確認清冊無誤後辦理結匯,結匯的金額計入員工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央行官員指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診所等事業,每年可以直接根據結匯金額按照團體規定辦理,每年限制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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