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李明賢/台北報導〕經過一夜的挑燈夜戰,銀行公會理事會昨日通過了最後的消金債務協商條件,新版債務協商機制,涵蓋了所有的「逾期戶」,以及負債比在二十五倍以上的正常還款戶,申請者毋須再至聯徵中心申請信用報告,但所有的債務協商,僅以12月15日前累積的債務為限。銀行公會預估,新制啟用後,應可解決八、九成「卡奴」的壓力。
根據新的方案,如果已是銀行的逾期戶、延滯繳款逾三十天、負債比達個人月收入十七倍以上,且「平均」每年可償還十五%的債務,即可獲得八十期零利率、零違約金;六十期年利率三點八八%、零違約金的償債條件。
如果是正常還款戶、負債比達二十五倍以上,也可申請債務協商,利率依據償還年限共分五級,最低三點八八%、最高十二點八八%。
如果債務人擁有特殊因素,例如失能、重大疾病、中低收入、特別際遇家庭,銀行將會依個案,給予最低零利率、期數最長十年的還款條件。
須注意的是,一旦進入債務協商機制,使用了優惠的償債條件,債務人就須同意在聯徵中心上進行註記,且在債務償還完畢後,現金卡仍需持續註記三年、信用卡持續半年,期間均無法向銀行申辦貸款,以避免信用繼續擴張。
國民黨立場軟化
在銀行公會提出卡債改善計畫後,國民黨團立場軟化,同意雙卡利率差由「主管機關訂定之」,朝野黨團預計今日再度協商,可望取得共識。若一切順利,最快下週二可變更議程排入院會,應可完成三讀立法。
最低應繳 擬提高至1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因應立委的要求,銀行公會昨日也提出相關的因應方案,避免民眾因為用卡不當,再度掉入債務的漩渦,包括建議最低應繳金額由現行的二%提高至十%、要求銀行提供差別定價策略、單一債務人的無擔保債務總額,以月收入的二十二倍為上限,相關措施最快明年3月起實施。
至於立委要求的差別定價策略,據銀行公會統計,目前已二十一家銀行採差別定價。公會要求明年3月之前,聯徵中心將建制完成我國金融業的「信用評分系統」,供各發卡銀行作為依據,讓那些尚未採行差別定價的銀行,在聯徵中心的信用評分系統完成後三個月內,也須進行差別定價。
不再送辦卡禮、開卡禮
為避免民眾擴張信用,未來銀行不得贈送辦卡禮、開卡禮,且未來個人的無擔保債務總額,需控制在月收入的二十二倍之內,換言之,一個月薪三萬元的上班族,未來無擔保額度僅有六十六萬元,上述規定,並不溯及已發卡或已借貸的個案。
金管會 暫緩卡債轉賣AMC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為防堵卡債由銀行移轉到資產管理公司(AMC )後,可能對債務人產生的不當催收問題,金管會銀行局原則決定,暫緩卡債轉賣AMC。
至於何時才可解禁,銀行局官員昨天強調沒有底限,「最好是經濟部草擬的債務催收法草案獲立法通過後,要賣再賣」。
決策官員說,銀行即使賣卡債債權也回收不了多少錢,但卻會造成社會問題,乾脆不要賣了。
官員還說,這樣做也給AMC一個警訊,如果再以不當手段催收債務,永遠也別想做銀行的生意;言下之意,此舉頗有施壓AMC的味道。
消基會建議卡奴申請破產
〔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針對銀行公會提出的解決卡債方案,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表示,不論分幾期、利率多少,對已經入不敷出、無力償還的持卡人而言,「都沒有意義」。
建議應以個人申請破產方式,讓卡奴長痛不如短痛,也讓銀行自嚐苦果。
黃怡騰表示,個人申請破產不是逃避卡債的天堂,而是要讓卡奴重新過起縮衣節食的生活、記取教訓。至於申請破產之後,銀行收不回來的呆帳,黃怡騰認為,過去銀行因為過度競爭、大量發卡與放款,現在也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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