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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政黨合併權利義務 人團法未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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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四日電)政黨若合併,不分區立委席次和政黨補助金都可相加?內政部民政司科長呂清源今天表示,現行「人民團體法」對政黨合併的權利義務沒有規範得很明確,需要通盤研究法律,並且視政黨具體合併的狀況斟酌。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上午表示,在「政黨法」立法前,政黨合併受內政部主管的「人民團體法」規範,但具體事項不夠周延;他曾詢問內政部,國民黨、親民黨若合併,兩黨不分區立委一席不少,政黨補助金也可相加。

呂清源表示,現行法律對政黨合併問題沒有明確的規範,有關政黨合併的權利義務,「政黨法」草案有專章規範,如果國親在「政黨法」通過後合併,問題將可迎刃而解;如果政黨法仍未完成立法,政黨合併的權利義務必須通盤研究,且要考量具體合併狀況。

他說,行政院在民國九十一年即完成「政黨法」草案,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之故,今年十一月再度將「政黨法」草案送到立法院,但尚未完成立法。

行政院版的「政黨法」草案訂有「政黨之處分、解散及合併」專章,明確規定政黨若合併,不分區立委席次、政黨補助金都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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