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郭美瑜台北十九日電)「白米炸彈犯」楊儒門被控犯下十七件爆裂物恐嚇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將於今天下午宣判。楊儒門爺爺與彰化二林鄉親一早北上聲援,希望法院能有公平判決。
楊儒門利用軍中所學,再透過網路搜集等方法製造爆裂物。第一次犯案是在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將裝有白米的飲料盒爆烈物,貼上「炸彈、勿按,一不要進口稻米、二政府要照顧人民」紙條,放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廁所內。直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落網,楊儒門以類似的手法、訴求,總計犯下十七起放置爆裂物案件。
「白米炸彈犯」楊儒門放置爆裂物案,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一審判決,楊儒門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場外聲援團體不滿意結果,大聲抗議。//中央社 |
楊儒門的律師丁榮聰認為,楊儒門犯罪動機是出於為弱勢團體發聲,且楊已坦承犯案,落網後也配合調查,因此向法官請求酌情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