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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國二女生命案 喪女如刨肉 悲憤父親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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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洪美秀╱綜合報導〕台灣新竹縣新豐鄉被害國二女生的父親,昨天主動和媒體聯絡,並以書面質疑誠正中學鄧姓主任,疑似在破案前,就已知悉劉姓少年犯案,卻匿而不報,是否有教唆串供、湮滅證據及包庇、瀆職之嫌,將委任律師向誠正中學訴請國家賠償,也建請檢方徹查,還家屬公道。

鄧姓主任昨得知被害家屬要對他提出告訴時表示,他在破案前一天根本不知劉姓少年涉案,也不知為何命案扯出這麼多案外案,如果知道一定會通知警方抓人,也會帶著劉姓少年自首,絕不會包庇或縱容,甚至還幫孩子脫罪。

鄧姓主任說,他為被害家屬的遭遇感到心痛,也認為劉姓少年應為他的犯行得到懲罰,如果被害家屬要對他提出任何告訴,他也會協助司法調查。

新豐鄉被害少女的遺體,昨天下午舉行火化儀式。其父一夜無法成眠,一早六時許,從媒體獲悉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核准劉姓少年的法律扶助申請案後,帶著滿腔的悲憤,寫滿三張A4紙的心情點滴,披露他近日的心傷。

這位心碎的父親說,案發後,他和太太必須靠酒精來麻痺自己。

正因女兒就喪命在應是最安全的家中,使得他們現在已經不知道哪裡才是安全的所在,每天、特別是入夜後,全家四口,即使是上個廁所,也都必須集體行動,睡覺更是簡單用兩張床拼湊後,擠著一起睡。

老家的親友們則都勸他們返鄉,離開那個住了廿年的傷心地。

他用「斷骨、刨肉」來形容這個痛,強調沒有親身經歷,無人能知。

他說,這幾天來,很感謝檢警的辛勞,使其女兒沉冤得雪,但他認為這只是治標,要治本,就要立法院諸公們能修法,提高相關刑罰的刑度,不要只看到嫌犯的人權,卻不見類似他們這些受害家屬的痛苦。

他也強烈質疑鄧姓主任,因為他從報載看到,原來鄧主任早在破案前一天,就已得知劉姓少年犯案。

他說,鄧主任身為司法矯正機關內的公務人員,何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向警方舉發﹖為何沒有帶劉姓少年投案﹖是否有包庇、瀆職之虞﹖有無協助湮滅證據﹖甚至教唆串供﹖以上種種,他建請檢察官務必徹查以還他們公道。

此外,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經由媒體報導,發現被害少女家境也並不寬裕,因此主動由執行秘書戴愛芬與被害家屬聯繫,說明該分會雖核准了劉姓少年的法律扶助,但是被害人方面如有需要,亦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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