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鍾麗華、陳曉宜、陳璟民╱台北報導〕邱小妹事件發生十八天,邱媽媽昨天首度舉行記者會,她以淚眼和顫抖的聲音念完給邱小妹的一封信,並要求台北市政府及當天被通報的十九家醫院,五天內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解決方案。
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衛生局長張珩已經獲知此項訊息,將在五天內回應邱媽媽所提出的五項要求,並將相關資料提供給邱媽媽,其中也包括賠償的方案,雖然張局長即將在2月1日轉任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但後續事宜會由新任的衛生局長接手處理。
邱媽媽的律師賴芳玉則強調,將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及總醫師林致男提出民事賠償的要求,至於監院調查隱匿病床不報的醫院,也要一併求償。
對於家屬擬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鄧素文表示,求償是家屬的權利,但仁愛院區也會積極與家屬協調,走上法律是最不得已的一條路,至於個人求償部分,若林致男及劉奇樺需要法律諮詢,衛生局也會全力協助。
邱媽媽昨天在妹妹、律師賴芳玉及梁雅婷陪同下,在現代婦女基金會首度正式面對媒體,戴著口罩的她始終低著頭,手裡緊捏著給邱小妹的信,才開口念沒幾句,眼淚就直流,連身旁的妹妹、律師也紅了眼眶,久久不能言語。
邱媽媽對邱小妹說:「親愛的寶貝,妳走了,媽媽的心也跟著走了,媽媽的心冷了,就像那天深夜一樣的寒冷,妳用妳小小的手,打開了家庭暴力和白色巨塔這兩個潘朵拉的盒子,當盒子內的昆蟲傾巢而出時,許多人落荒而逃。」
「媽媽不捨的是,妳卻付出了妳的生命,作為打開這兩個盒子的代價,為了不讓你的犧牲白費,媽媽決定為妳做一件事。」
邱媽媽要求,包括台北市政府及所有當時通報的醫院,應在五天內提出檢討報告、日後解決類似問題的具體方案以及具體補償方案,至於補償金則交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全權處理。
賴芳玉強調,刑事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罪,而檢察官已經開始偵辦,至於民事部分,家屬會向仁愛院區、林致男、劉奇樺及隱匿病床的醫院提出民事求償。賴芳玉也澄清,家屬從來沒有說過要請求國賠,而這也不是整件事的重點。
賴芳玉指出,許多主政者在事發後都曾表示不捨,但不捨應留給台灣民眾,主政者應提出具體方案,而不是只有表達不捨。她說,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號稱是亞洲第一部家暴法,卻仍發生邱小妹的人球案,代表家暴防治可能出了問題,而據她瞭解,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還可能會縮編,她強烈質疑,若政府沒有把家庭暴力當成公共議題討論,而醫界醫病關係不平等的情況依舊沒有檢討,邱小妹事件仍有可能重演。
邱童阿姨 去年初曾求助社會局
〔記者林相美、洪敏隆╱台北報導〕對於邱小妹事件,坊間也質疑邱媽媽九十二年8月離婚為何沒有爭取女兒監護權。對此,邱小妹的阿姨昨天說,去年2月她曾因擔心邱爸爸對女兒施暴,致電北市社會局求助,不過對方認為邱爸爸沒有實際施暴行為,「如果真的有施暴,再請家屬另行通知」,並未提供具體協助。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則針對邱阿姨談話,查出她是去年2月7日晚間八點零四分撥打家暴通報電話,通話紀錄顯示她只提到邱爸爸會施暴,過去也曾威脅她們,從頭到尾並未提到家暴、受虐等字眼,且她主動掛上電話,無法再深入了解。
家暴中心主任童富泉表示,通報者在通報時能將兒童受虐情況說得越詳細越好,家暴中心受理虐童案件,必須先了解小孩的基本背景,如果只是打過一次小孩,是屬於管教問題,因此究竟曾受到怎樣的虐待,以及受虐的頻率,都是詢問的重點,若是有出現長期虐待、哭喊聲音或傷痕,家暴中心當然會積極處理。
但家暴中心過濾通聯紀錄發現,當天由邱小妹妹阿姨所打的電話,裡面提到已離婚的邱爸爸會施暴,也曾經「威脅」過家人,現在還要把小孩接回去,社工人員在電話中則是建議對方遇到威脅可以報警,但由於從頭到尾的談話內容,並未提到家暴或受虐,也沒說明施暴及受虐者身分,後來對方還說「她爸爸已經來了」,就主動把電話掛掉,家暴中心當然也無從介入。
就在邱媽媽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後,台北市社會局長薛承泰隨後也趕到慈恩園與邱媽媽密談。他轉述說,由於去年邱爸爸曾因案被判拘役五十天,入獄期間邱小妹妹都和她居住,可是當邱爸爸出獄後,要將邱小妹妹帶走,但邱小妹妹不願跟爸爸回去,邱小妹妹阿姨才會打這通電話。
邱媽媽的律師賴芳玉則稱,外界不要把責任都推給邱媽媽,因為在所有人中,只有邱媽媽失去孩子,失去在寒冬為孩子添被、點燈的機會,日後也無法為女兒披婚紗,現在只能守著披著白布的屍體,外界不該再苛責邱媽媽。
李明鍾昨天一大早就和童綜合醫院副院長童瑞龍驅車北上,邱小妹的母親、舅舅、阿姨除了再次答謝李明鍾在邱小妹住院期間不眠不休的照顧,也邀請他參加2月6日在台北市社教館舉行的追思音樂會。
陪伴邱小妹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李明鍾經過多日心情沈澱,神情已恢復平靜,面對媒體,他以一貫低調的語氣說:「這一切慢慢終究會變淡!就讓她在天之靈能夠好好重新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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