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奇怪真奇怪
有三個好朋友一起去買烤肉器具,走著走著看中了一套3000元的烤肉用品,由於這套烤肉用品可直接烘製食物,無需再購任何配件,十分方便,所以決定每人出1000元買下來。
當至櫃檯結帳時,由於特價優惠,所以只要2600元,找回100元鈔票4張〈共400元〉,但4張鈔票不好平分給3人,於是3人給了櫃檯人員100元當小費,之後每人拿1張鈔票。
這時其中一人這樣算著:
我們三個人每人付了(1000-100)元,所以3人共付:
(1000-100) x 3 = 2700
櫃檯人員有100元,所以全部加起來有2800元,可是,當初付了3000元啊,怎麼少了200元呢?難道長腳跑掉了嗎?
朋友您知道是啥回子事嗎?
轉載自:《大紀元e報》
解答:櫃檯人員加上實際收到的錢(2600+100=2700)會等於3個人付的錢(900 x3=2700),所以這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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