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iloveguava.com

徐炳強無罪 殷宗文工作手札成關鍵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7日電)備受矚目的國安密帳案,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被控貪污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刑十五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卻判決徐炳強無罪,造成院檢如此大的認知差距,依合議庭判決脈絡,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的工作手札,被法官認為「屬有證據效力」的物證,是最大關鍵。

台北地檢署當時起訴指出,八十三年間,國安局動用「奉天專案」經費代墊外交部金援南非款項 (即鞏案)後,徐炳強明知每年的專案結餘款已陸續回填「鞏案」經費,卻仍利用外交部的歸還墊款,挪用其中約新台幣兩億五千萬元交付台綜院院長劉泰英,在淡水購置兩處辦公大樓,作為高層辦公之用。

法院判決指出,根據殷宗文之子殷志卓所提供其父生前工作手札內容,民國88年2月12日及4月12日,記載有「戰略研究所 (指台綜院第四所)需要大量經費」、「戰略研究所經費、基金、人事已撥付劉 (泰英)」等內容,因此足以認定殷宗文只知台綜院第四所的成立需用錢,因此指示徐炳強將錢交給劉泰英,殷宗文並無將公款交付劉泰英個人之意。

合議庭認為,台綜院第四所屬國安局外圍機構,因此劉泰英將所挪用的公款用於購買台綜院大樓私用而非第四所,這部分需由檢察官追究是否有刑責,至於徐炳強受命將錢撥給劉泰英,也僅是奉命行事,因此判徐無罪。

此外,在關鍵的殷宗文手札部分,合議庭經送往刑事局做筆跡鑑定後,確認手札是殷宗文親筆所寫,而內容僅供自己參考,不對外公開,應無記載不實的必要,因此認為該手札具有證據力。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