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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
【大紀元8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人本的調查中顯示,有高達八成七的父母打過小孩,不少國人也認為「適度體罰是必要」,但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昨天指出,處罰不一定要體罰,體罰「只是用另外一種錯誤取代錯誤」,為家長及老師管教上偷懶的藉口,無法讓犯錯者真正改過,管教者應付出時間讓犯錯者了解錯在哪裡,但他也承認,「時間」正是現代忙碌社會的奢侈品。
不過,仍有部分家長及老師認為,適度體罰是必要的手段,因為當小朋友年紀小到根本不懂事時,如何溝通、講道理,又像部分桀驁不馴的學生,好言相勸根本聽不進去,不體罰根本無法達到矯正的效果。
對於教育部三令五申,希望不要體罰,但學校、家庭中仍有體罰情況,林萬億指出,這是傳統文化影響,包括性別分工、上對下的主從關係;以性別分工來說,通常母親負責家庭內的教養,父親則是在外工作,若小孩犯錯,父親就必須扮演黑臉,在不了解事情始末以及與小孩相處時間有限等原因下,體罰成為父母認為最有效的方式;學校內的管教也是一樣,師長認為體罰是最快達到管教的方式。
但林萬億表示,處罰是必要,但是處罰不一定要體罰,因為處罰是要讓受罰者知道錯誤在哪,進而改正錯誤,避免下次再犯,而體罰僅能讓犯錯者暫時不犯錯,卻不一定知道錯在哪裡,下次再犯的機會相當高。
他舉例說,倘若小朋友故意吐口水在另外一位小朋友口中,應該指正小朋友這是錯誤的行為,同時罰他幫另外小朋友洗碗,藉此懲罰並矯正其錯誤,而不是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