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外交部昨表示,「換囚協定」所涉主客觀因素複雜,在泰國政府內部未形成共識前,外交部及駐泰代表處將持續尋求泰國各方支持,以期達成換囚目標。
在此之前,外交部也將視個案情形設法協助我在泰服刑國人申請特赦或減刑。
據了解,目前遭泰國判刑的國人,多因夾帶毒品遭查獲。
外交部表示,由於泰國長久以來毒品問題嚴重,泰政府正雷厲風行掃蕩製毒、運毒、販毒者,肅毒行動對涉毒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一視同仁,重者處以死刑,輕者則科以無期徒刑或廿年以上有期徒期。
鑒於泰方祭出重刑,外交部除透過領務局網站「泰國旅遊資訊」項目,提醒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外,也針對仍被拘禁在泰國監獄服刑的國人是否遭不當待遇,飭令駐泰國代表處設法瞭解並提供必要協助。
目前駐泰國代表處除不定期派員探視外,也曾多次安排義診,每逢三節並贈禮慰問。
至於與泰國簽訂「遣送返國服刑協定」問題,外交部表示,由於泰方引用其「國與國間刑事判決執行合作程序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要求簽約主體須為「國家」,在台泰雙邊沒有外交關係的情況下,推動受到阻礙。
外交部表示,駐泰國代表處多年來積極透過管道尋求以變通方式與泰方簽署換囚協定,以達到實質換囚的效果,不過由於涉主客觀因素複雜,在泰國政府內部也尚未形成共識,因此短期內簽訂仍有困難。
我監所管理 各國代表滿意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監委調查發現,外籍人士在台灣監獄服刑,所受到的待遇還算不錯,其中泰國籍人犯約有八十餘人,除了煙毒案的人犯,大都希望返回泰國服刑。
監委調查發現,目前在台灣監獄服刑的泰籍人犯,人數約有八十餘人,分散在台灣各個監獄和看守所中,這些人犯大多是觸犯煙毒、傷害或殺人罪。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台灣監所對於人犯均一視同仁,並無區分本國和外國人,每個人的待遇都相同。每個人犯每月平均的膳食費用約一千七百元,並定期舉辦膳食座談,隨時改進監所內的膳食。
此外,台灣的各個監所都設有醫療所,遇有特殊狀況並准許戒護就醫,甚至曾有一名外籍人犯罹患血友病,獄方曾以專案的方式向法務部申請補助協助其就醫,花費了百餘萬元。
監委指出,目前各國駐台的代表處,皆會定期至監所探視該國公民,了解生活並提供建議,目前各國代表處對於我國監所之管理都很滿意。
監委依據台灣監所的調查資料,顯示在台服刑的泰籍人犯,除了觸犯煙毒案者較沒有返國服刑的意願外,其餘的人犯對於換囚後返國服刑,均樂觀其成。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