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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水災重建 游揆指示研擬國土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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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2日電)台政院長游錫堃今天接見立法院永續會和環保團體代表後,指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擬國土復育特別條例草案,作為七二水災災後重建、遷村或徵收土地的法源。

游錫堃和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今天在行政院接見由立法院永續會會長徐中雄率領的環保團體代表。鑑於敏督利颱風重創中台灣,環保團體要求行政院拿出魄力,貫徹災後國土保安執行與自然復育。

游錫堃會後表示,在國土三法(地質法、海岸法和國土規劃法)外另訂國土復育特別條例,目的是治療,未來經勘查確定後,一定海拔以上的高山將禁止開發(包括農墾或居住)。

游揆指示研擬配套措施,在政策確定後,居住於禁止居住區域的居民可由政府協助遷移至公有地、台糖土地或其他國有地安置,禁止私有或人工開發的土地將由政府徵收。

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表示,游揆指示研擬的國土復育特別條例將不再以工程為重建手段,高山、海岸洪災區改停止或減少開發,並獎勵自願遷居。

張景森表示,經建會提出的災後國土復育六原則已獲游揆同意。六原則為劃定從速、補償從優、管制從嚴、刑法從重、執行從速、財源從寬。張景森指出,鑑於公地放領影響國土保安,公有山坡地將原則維持國有,並將研議廢止公地放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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