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苗秀芳抗議強拆自焚 夫婦同被拘留
【大紀元7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王珀玲報導)天津居民苗秀芳(42歲)申訴祖居四代的平房被河東區房管局拆遷辦強制拆遷,被逼無奈要燒房子同歸於盡時被拖出房子,夫婦同被拘留半個月,全部家產不知去向,身上禦寒的衣服還是別人給的。
苗秀芳說:“拆遷辦逼著我們死,那我們就沒辦法活,那我只能死呀!我想既然你拆我房子,我乾脆和房子一塊燒了,多痛快!”
※拆遷補償費兩萬 連廁所都買不起
從苗秀芳的爺爺奶奶開始一直到自己的兒子,他們祖孫四代住在一套實用面積45平米的平房裏。2003年9月23日河東區房管局拆遷辦通過河東法院在牆上突然貼出一紙『裁決書』,『裁決書』告示居民必須于48小時之內搬走,9月25日,拆遷辦強制拆遷,苗秀芳回憶說:
“他們在25號之前從來沒跟我們談過,一次也沒跟我們談過。就給我們來一個裁決書貼在牆上,讓我們48小時搬走。我們倆口子沒有工作,孩子上學,我沒有錢,也買不起房子,他就讓我搬走,我搬不走,我上哪搬去呢?就沒搬走,他們25號就強拆我房子,當時我找他談,他不談,他說,這個我們管不了,我們就拆你房子來。孩子上學去,我丈夫他不在家,就我自己在家,我一看,逼得我沒辦法了,我想既然逼著讓我們死嘛,那我們就沒辦法活,既然你拆我房子,我乾脆和房子一塊燒了,多痛快!對吧!逼著讓我死,那我怎麼辦?”
“他們把我拽出來的時候,我丈夫回來了,就趕快拿攝相機照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拆遷辦)拽著我就往車上拉,我丈夫就把那個攝下來。攝下來以後,這個法院就把他也給拉到那個車上,一塊拘留了。”
他們夫婦分別以『妨礙公務』罪名被關到西清區曹莊子拘留所,拘留了半個月。
苗秀芳:“拘留票上寫的是『妨礙公務』,我在我自己家坐著了,我覺得我沒有妨礙他公務,是吧!”
苗秀芳:“攝相機、自行車,我的一切東西,全都沒給我。我們倆口子當時連一件衣裳都沒有,9月25日那天我們穿著一件襯衣,結果到10月份出來的時候,天已經涼了,我的衣服都是朋友借給我的。”
“拆遷辦給我2萬塊錢補償費,我沒要。2萬塊錢,我連一個廁所都買不起!現在衛生間都挺大的,都要4、5平米,我們門口那個地段的房子,現在都要5000多一平米,你說,我怎麼能買得起呀。”
“我現在什麼都沒有,孩子送到別人家去了,丈夫在朋友家住,現在我就是朋友家,今天這家借住一晚上、明天那家借住一晚上,有時候到北京去、有時候在火車站住,三口人分著住的。”
※上訪無人解決 苗秀芳認為『上面』肯定不知道下面冤情
苗秀芳:“國家的政權,其實我對這一代的政權還寄予希望的,我今天才從圖書館看了這個憲法寫的特別特別好。國家允許上訪,國家的政策是允許讓上訪。現在天津市呀對上訪人員就是鎮壓,這是地方上鎮壓,地方官員欺上瞞下,他給上邊中央匯報說給多少人多少人解決了,給老百姓都安置了,怎麼怎麼的,實際上他們都硬瞞著上面。說實在的,這個上面肯定是不知道的。”
記者:“中國憲法50多年歷史中,以前也一直寫著尊重人權,也有財產權、自由權、信仰權、有遊行權,你看這麼多年有沒有呀?都可以寫在紙上的,它不做是沒有用的。”
苗秀芳:“是這樣,我們很樂意他們解放我們人權,可是事實我們老百姓現在也沒什麼人權了。誰一上訪,經常上訪知道你了,他們就經常到家裡把你叫走了,把你監視起來了,派人跟住你,你上哪走到哪,都跟著你,就不允許你去北京;給你抓到派出所、監獄去。”
記者:“你知道都有誰被抓起來過?”
苗秀芳::有一個張桂蘭,給拉到派出所以後打了一頓現在住院;還有王國柱,他前天被拉到派出所呆了一晚上,從家裡面直接給拉到派出所去了。”
記者:“沒有理由或理由不正當就把你拘留半個月的話,在國外是需要索賠的,那關了你半個月,你認了?”
苗秀芳:“中國是賠不了的!現在,法院更是不講理,老百姓並不相信法院,什麼事也不敢往法院走,不敢去打官司。”
九個月的上訪,有什麼結果?苗秀芳說:“我這個事呀,他倒給我協商了,就是協商不成,就是那意思想給我一個小一點的房子,給我一間房子,一、兩間變成一間了,他私底下還說給點別的。”
現在苗秀芳的房子還沒有解決,她還在還對『上頭』滿懷希望,繼續到北京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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