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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新聞

酷刑受害者起訴江澤民開創加拿大司法先例

3月12日渥太華國會山新聞發佈會(大紀元攝影)

【大紀元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欣宇加拿大渥太華報道)三月十二日下午,加拿大渥太華國會山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加拿大公民及雕塑藝術家張崑崙教授委託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梅塔斯先生(David Matas)和律師勞倫斯-格林斯潘先生(Lawrence Greenspon) 向加拿大最高檢察官艾文-考特勒先生(Irwin Cotler),遞交了對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等22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的刑事起訴狀以及相關罪證。至此,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揭開了起訴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序幕。

* 張教授的這一行動開創加拿大司法先例

梅塔斯律師強調:聯合國「反酷刑條約」要求籤約國在世界範圍內有效地根除酷刑迫害。加拿大政府作為簽約國有義務履行這一職責。張崑崙教授的證詞對他在中國所遭受精神和肉體酷刑折磨的事實,提供了非常有力的證據。如罪行成立,甚至會通過國際刑警引渡對法輪功酷刑實施者。

3月12日渥太華國會山廣場(大紀元攝影)

律師格林斯潘先生指出:張崑崙教授訴訟案所涉及的法律條款是加拿大制定這一法律以來的首次實施,本案將成為加拿大司法史上起訴境外酷刑實施者的第一個範例。

梅塔斯先生還指出:這一訴訟案將展示加拿大維護人權的決心,也是針對制裁酷刑迫害者有效性的檢驗。

* 起訴境外酷刑實施者,展現張教授非凡勇氣

人權律師梅塔斯先生指出:按照加拿大刑典(the Criminal Code)有關269.1條款,允許遭受酷刑迫害的加拿大公民個人對境外酷刑實施者進行刑事起訴。若罪名成立,被告方一旦進入加拿大即可被逮捕及審判。張崑崙教授2000年因煉法輪功在中國遭受酷刑迫害時,已是加拿大公民,因此,張崑崙教授享有這一司法權力。

梅塔斯先生在新聞發佈會上特別指出:張崑崙教授是加拿大有史以來的第一位起訴境外酷刑實施者,這本身展現了張教授非凡的勇氣;酷刑受害者一般不堪再回首所遭受痛苦經歷的回憶,因而常常不再選擇起訴。

* 江澤民被指為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

張崑崙教授說:「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心淨化。八年來,我沒有得過任何病,沒吃過一粒藥。工作兢兢業業,遇事首先為他人著想。法輪功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功效,完全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在短短的七年時間使修煉者達到一億人。」



張崑崙教授接受採訪(大紀元攝影)

張崑崙教授在回憶當時受迫害的情景時說:我被打翻在地,警察持數根高壓電棍電我。還惡狠狠地說:「江澤民說話了,法輪功怎麼整都沒事,整死了拖出去埋了,就告訴人們你是畏罪自殺。」 我被電擊的皮膚電焦,腿不能動,衣服撕破,疼痛難忍。但還不能喊,只要一張口電棍就捅到嘴裡去。

張教授指出: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利用整部國家機器,通過執行機構『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 精神酷刑更難從記憶中抹消

張崑崙教授在2000年回中國探親時,曾四次被非法被抓、監禁,並遭受了肉體和精神的殘酷折磨。他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肉體上遭受的酷刑,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得到恢復;而

精神上遭受的酷刑、洗腦、對人尊嚴的侮辱,卻很難從記憶中消失。

我起訴的主要目的,也是想通過加拿大的法律程序伸張正義,讓人們不要相信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謊言,並希望對酷刑實施者進行法律制裁,早日結束這場邪惡的迫害。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聲援起訴

約八十名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在渥太華國會山廣場舉行集會聲援張崑崙教授的起訴,呼籲加拿大政府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進行法律制裁,促使停止對法輪功長達四年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集會聲援起訴(大紀元攝影)

法輪功學員張樹梅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的丈夫張崑崙教授在2001年1月被加拿大政府營救返回加拿大後,我在中國仍繼續受到嚴密監視,並遭到警察、公安等連日騷擾、威脅。為避免進一步的迫害,我被迫離開在病榻上86歲的老母親,四處躲藏。最後,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官員將我從送到了機場,才逃了出來。而我的母親因經受不了這樣的持續迫害和生死離別,不久離開了人世。」

張樹梅女士在談到張崑崙教授的起訴案時說,我的丈夫作為加拿大公民,在中國受到殘酷迫害和無理虐待卻無法伸張正義,他只能回到加拿大來控訴江澤民。這次,如果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對於加拿大政府來說,將表明它始終主持正義的立場,是很了不起的、很偉大的。也會在全世界人民心中樹立一個光輝的形象。



法輪功學員的橫幅 – “加拿大沒有避風港 迫害法輪功者難逃法網”(大紀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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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的橫幅–「全球審判江澤民」(大紀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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