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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婚姻促進會指現行法規對大陸配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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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電)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現行法規對大陸配偶不合理,將所有申請進入台灣的大陸配偶都視為「婚姻關係可疑」來對待,對核准停留期限擅作更改,不管何種情況申請,全部都只發給一個月的停留時間,枉顧合法大陸配偶的人權。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秘書長劉獻文指出,根據規定,大陸配偶進入台灣,應由配偶或直系血親、三等親內親屬、有正當職業公民做為保證人,但是實際運作過程中,相關單位卻要求一定要由配偶提出保證書,或由配偶寫委託書給保證人,才可接受辦理,造成一些別具用心之徒,藉此脅迫、控制大陸配偶,導致有大陸配偶遭惡意遺棄、骨肉分離。

另外,劉獻文也表示,根據規定,申請探親一般是核發三個月的旅行證,經過面談後,如果覺得「婚姻關係可疑」,就會將停留期限縮短為一個月,但是現在許多大陸配偶都反應,申請到的旅行證只有一個月,在經過面談如果沒問題後,才放寬為三個月,劉獻文認為,主管機關是將所有大陸配偶都列為可疑,對合法的大陸配偶相當不公平。

結婚兩年的大陸配偶賈女士在記者會中指出,以往都是發放三個月的旅行證,但是今年一月出境後,先生申請旅行證時卻發現變為一個月,而自己在接受面談時,雖然面談官的態度不錯,但是卻有一些不相關的人在進出面談室之際,用一些歧視的字眼或態度,質疑她的婚姻,讓她心理覺得相當冤枉。

劉獻文則質疑,到底什麼樣的婚姻屬於正常,相關單位認定的標準又是什麼,年紀差很多或是配偶長得漂亮就可疑嗎?劉獻文表示,他絕對支持政府打擊不法、保障合法、安定社會的用心,但也呼籲政府在顧及人權及尊嚴的前提下,對台灣之子的母親,秉持關心婦女政策的態度,能夠落實執行國家法令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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