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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名單公告 大選今正式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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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中伐舉委員會昨天公告台灣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一號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副總統候選人呂秀蓮,二號總統候選人連戰、副總統候選人宋楚瑜。

 法定競選活動期間今日起跑,每日競選活動時間為上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象徵選戰正式進入白熱化階段。

 根據規定,凡是競選活動超出規定時間,如果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都將被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還可以按次連續處罰。

 雖然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名冊要到本月二十九日才會完成編造,但根據統計,預估這次選舉約有一千六百四十餘萬人,相較上次總統大選一千五百四十六萬餘人,約成長一百萬人,地方選委會統計這次返國行使選舉權選舉人登記查核結果預定本月二十三日前陸續彙報給中選會。

 台灣全國各地方選舉委員會這兩天已經編印完成選舉公報,預定三月十七日以前將併同投票通知單分送至選舉區內各家戶。

 台灣官員說,由於公民投票作業係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因此雖然公民投票與總統副總統選舉都將預定三月初同一時間公開陳列「投票權人名冊」、「選舉人名冊」,但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名冊」必須在鄉、鎮、市、區公所陳列、公告閱覽五天,「投票權人名冊」則將比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交村、里在村、里辦公處分鄰公開陳列、公告閱覽五日。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中伐委會昨天(二十日)正式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台灣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即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投票日為止,對總統候選人的捐贈經費可做為明年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用,其中,個人對候選人的捐贈可扣抵上限為二萬元,營利事業列報捐贈總額則以三十萬元為限。

 國稅局表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競選活動經費捐贈扣除額分為「個人」和「營利事業」。

 在個人部分,對於候選人的捐贈可扣抵上限為二萬元,若是個人直接對政黨的捐贈則為二十萬元,兩者皆可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至於營利事業方面,對於候選人競選活動經費的捐贈,則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為限,對依法設立政黨的捐贈,則不得超過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十%,且總額不得超過三百萬元。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對競選活動經費的捐贈,只要是在候選人名單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的捐贈期間內,且未超過捐贈限額者,得列為費用;不過,營利事業如果連續三個年度均發生營業虧損情形者,則不得捐贈競選經費。

 國稅局強調,申報時,須檢附經中選會會同財政部核定的收據格式正本,才可作為明年報稅列舉扣除之用;也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有此項捐贈者,請務必妥為保管受捐贈人開立之收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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