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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
【大紀元11月5日訊】 (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為導正國內上市上櫃公司大量發放員工分紅配股損害股東權益,行政院金管會擬限制當年度員工分紅配股以市價計算,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的1/2;累計配股市價總額不得超過未分配盈餘的1/2。
限制員工分紅配股總額雖早已在外資壓力下進行討論,但過去所提之腹案,僅限制市價計算之發放總值不得逾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總額」,最新版本則是限縮到「1/2」;經溝通,台積電可望成為帶頭廠商,明年度發放員工分紅配股將可符合新規定。
金管會這項規畫已經證期局慎重評估,並與國內電子業等上市上櫃公司進行溝通,經試算,這項標準對於過去3年曾辦理員工分紅配股之上市上櫃公司,只會對其中的20多件分紅配股造成牽制,對整體市場影響不大。
這項規畫案預定在2周後提金管會委員會議為報告案,若無進一步修正必要,將再次提報委員會為「討論案」,隨即排入施政計畫,預定自明年1月1日起,全體上市上櫃公司均適用此一限制。
國內上市上櫃公司,尤其以電子產業為主,為留住人才,通常透過員工分紅配股,以票面價格配股,員工可在集中市場以市價變賣,達到變相加薪效果,同時收「固樁」之效。
金管會高層官員表示,此類分紅配股並未以市價計算,且未列入當期損益,使這部份實際撥入員工成為薪酬之成本,隱藏於未分配盈餘中,如果以市價計算,幾乎所有股東的利潤都被員工吃掉了。
如果要徹底糾正這種現象,則必須修改商業會計法,但考慮此途徑緩不濟急,因此金管會擬以行政指導方式,搭配修正「有價證券管理規則」,如果上市上櫃公司不遵守,在辦理盈餘轉增資時會遇到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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