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
我在學生時代,曾經經常思考並向別人詢問一個永恆但沒有答案的問題。那就是人為什麼要活著?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許多知名的學者聽到我提出的這個問題,大家都付之一笑,然後認真地回答我:此問題不管怎樣探討都是沒有結論的,因此它沒有探討的價值。
這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卻給我帶來了長時間的困惑,我曾為不得其解而深深地苦惱過。此後在與友人遊覽日本京都的大原三千院時,無意中看到了寺院的一塊“照亮一角”的牌匾,它終於解開了我心中的難題。“照亮一角”的定義為:人活在世上就應該如一枝燭光一樣,通過自己的工作貢獻於社會,哪怕微不足道也要照亮自己周圍的一個小小的角落。
不是嗎?只懂吃和睡,是豬的生活;再加上玩和樂,也難說就是人的生活。人生的價值應該在於讓生命之光照亮自己的周圍。學者通過自己的科學研究造福於人類;工人通過自己的勞動為人類提供生活必需品;教師通過教書傳播文明與知識;牧師通過自己的信仰來照亮人們的精神世界……即使是百無一能的我,偶而也會通過雜志和報刊發表一些小品文,為讀者提供一點精神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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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個人都能認識到自己人生的意義,讓自己的生命之光照亮一個角落,無疑我們將會邁向一個明媚、溫暖的優雅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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