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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 衛生署對引發變藥品提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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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三十一日電)行政院衛生署今年由藥害救濟給付案件中發現,去年一名開放性肺結核病患因使用四合一抗結核藥產生猛爆性肝炎致死,衛生署特別針對四合一抗結核藥、抗黴菌藥、抗生素、抗癲癇等藥品的使用者及醫療專業人員提出警示。

衛生署藥政處處長王惠珀表示,藥害救濟制度實施以來審議的藥害救濟申請案中,有百分之四懷疑是因藥品導致的藥物性肝病變。

雖然藥物引起肝臟損傷的申請案比例不高,但嚴重性卻不容忽視,王惠珀指出,目前市面上對肝臟可能造成傷害的藥物超過一千種,包括:麻醉藥、止痛藥、降血糖藥、治療甲狀腺機能亢進藥、男女性荷爾蒙、治癬藥、草藥及多種抗癌藥等。

衛生署提醒,民眾與醫療專業人員應避免使用非必要的藥品,尤其需注意藥物併用引起的交互作用與不良反應。使用易引起藥物性肝病的藥品前,需檢查病患的肝功能及病毒性肝炎相關指數。需經常使用具肝副作用藥品的民眾,應注意是否有容易疲倦、皮膚黃疸、茶色尿等肝功能異常的症狀,並定期作肝功能檢查。

衛生署呼籲民眾,如果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下發生藥害,可以撥打藥害救濟諮詢專線尋求協助,專線電話:0800-058-828或(02)2358-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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