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PA主席:台灣智財權保護進展令人憂心
【大紀元12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九日電)國際智財權聯盟(IIPA) 主席史密斯 (Eric Smith) 今天表示,台灣過去 10 年在智財保護上已有很多進步,但最近卻有走回頭路的跡象,「進展令人憂心」,他提醒台灣要重啟台美自由貿易協定 (FTA) 談判,智財保護議題是關鍵。
據中央社12月9日報導,史密斯對中國大陸盜版嚴重,美國採用的標準不一未發表太多意見。
他表示,智慧財產權保護一向是台灣與美國之間溝通的重要議題之一,也是台灣對外經貿關係的阻礙,雖然台灣最近已加強執行,但整體盜版率仍高達 40%,他認為這是法律對智財權保護不夠有關。
史密斯指出,就他所知,在立法院通過新著作權法 之前,行政院所提的版本曾賦予海關官員有扣押來路不 明出版品的權利,但未獲立法院同意通過,這令人失望並感到憂心。不過,他仍對執法機關的執法決心表示肯定,同時建議立法機關在修訂著作權法時,應注意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入會承諾,並應多參考國際有關智財保護的相關法規。
至於國人關心的 「301條款」問題,史密斯說,台灣曾有幾次未被列為「301條款」觀察名單內,這代表台灣在智財保護上曾經獲得肯定,未來如果台灣能加強智財權保護的法令架構,IIPA 會建議美國將台灣自「301 條款」觀察名單中除名,以便美台雙方重啟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不過,對於記者詢問中國大陸已經連續五年被美國列為「306條款」監督對象,但卻在二年前又獲得美國給予永久最惠國待遇,美國是否有兩套標準一事時,史密斯僅表示中國大陸的盜版情形的確非常嚴重,IIPA 會持續就此事進行關切,同時也會督促布希政府趁這次大陸總理溫家寶赴美訪問期間當面告知美國業界的不滿。
史密斯並未就美國為何未行使「 306 條款」賦予美國可以對中國大陸進行貿易報復行動權利做進一步說 明。(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