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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陳麗珠╱台北報導〕基於保障消費者的立場,財金資訊公司昨日緊急會商,訂出了因自動櫃員機(ATM)大當機,民眾跨行匯款成功卻未能順利入帳,導致出現信用卡滯納金、違約金、循環利息,甚至退票紀錄,民眾可向銀行提出申請取消,銀行再向財金公司求償。
財政部次長張秀蓮表示,消費者因跨行交易失敗,造成付款延遲的損失,財金公司將賠償損失,而且,此次系統不穩定事件若有需負責的人,不排除懲處。
由於前日財金公司認為ATM當機,財金公司並無賠責,引發外界強烈反彈,財政部也對此嚴詞抨擊,財金公司昨日上午緊急會商,訂定了ATM當機的賠償原則。
財金公司發言人潘維忠指出,財金公司的賠償對象,是針對十月二十日當天,利用跨行通匯系統或ATM轉帳交易繳交信用卡款,並且完成扣款交易的民眾,卻因為財金公司通訊設備不穩,導致款項未能即時入帳,造成持卡人遭發卡銀行收取滯納金或違約金、循環利息的情形,持卡人可持當日的「匯款單」、「ATM交易明細單」或其他已扣帳的證明文件,向發卡銀行申請,由發卡銀行先行取消相關的費用。
考量部分持卡人可能手中並未保存交易明細單,而無法向銀行申請,潘維忠表示,只要持卡人向銀行調閱資料,證實當日的確完成匯款,卻未能及時入帳,同樣也可以取消相關費用。
潘維忠也強調,由於發卡行對於違約金、滯納金、循環利息等收取,均訂有數天的寬限期,除非十月二十日當天,是還款到期的起算點,財金公司才會賠償相關費用,若起算點是二十一日,財金公司則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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