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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警誤認通緝犯毆傷人判刑5月 賠150萬和解二審獲緩刑

黃姓男子(左)遭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員警誤認為通緝犯,逮捕過程被毆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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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翁定裕。2022年9月間著便服執勤時,誤將退伍特戰傘兵黃男認成通緝犯,並向對方施暴、辱罵,強行壓制在地。事後,雙方互控傷害,一審法院判翁員5月徒刑、黃男無罪;上訴期間,雙方以150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宣告翁員緩刑。

全案源於,翁員於2022年9月20日晚間身穿便服在路上追查通緝犯,卻誤將黃男認成通緝犯「李金水」,未確認身分就上前逮人。由於翁員未穿制服,也未表明身分,黃男以為遭歹徒攻擊而反抗,雙雙掛彩;待支援警力到場後,將黃男壓制在地,翁員卻趁機朝對方毆打、噴辣椒水,並以三字經辱罵對方,帶回派出所期間還強力拉扯手銬。

事後,黃男控告翁員傷害罪,翁也反告。一審法官審酌,翁員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拘役10日,均不得易科罰金;黃男則獲判無罪。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酌,翁員並無前科,已與黃男調解成立並依約給付中,黃男也表達同意緩刑,因此認為原判決所宣告之刑均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3年,可再上訴;黃男無罪部分則先行確定。

黃男於庭後後訪時表示,他選擇原諒傷害自己的員警,是因為警察形象低落,違法濫權事件層出不窮,人民對警察信任已跌到谷底,但法治社會仍需有良知的警察來維護秩序,他希望所有警察都能依法行使職權,不要傷害人民、守護人權,用良心與智慧來執法;沒有人敢說警察不辛苦,但若沒有遵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執勤的話,受苦的一定是人民。

黃男說,翁員很有誠意一直來道歉,大家也都知道要給犯錯年輕人一個機會,雖然很多人認為賠償金額太低,但他擔憂如果翁沒有錢,反而會用其它方法來籌錢,恐會再度傷害到基層人民,希望此案能成為借鏡,讓警察以後有一個依規,不要再我行我素;選擇原諒也是希望不要再有對立,也為社會創造雙贏局面。◇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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