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監察院16日表示,台北市麗山高中A師處罰數名講髒話學生對窗外大喊姓名及髒話內容,並違規下載學生個資作為訴訟案件之用。該校對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學生之調查程序,涉有因應小組委員球員兼裁判及調查程序中召開修復式會議之爭議、教育局督導不周,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麗山高中。
監委葉大華指出,麗山高中A師109(2020)年11、12月間,於教室內陸續處罰講髒話之數名學生拉下口罩,對著窗外大喊自己的姓名,並大聲罵出不雅字眼等不當管教情事,有相關影音畫面可稽,A師實已涉及強迫學生行「公然侮辱」之管教行為,侵害學生人格權
監委表示,事發時該校已有該校教職人員知悉並前往查看,惟卻未進行校安通報與處理,後經家長檢舉該校方通報及啟動調查。事後台北市教育局未依法督導及釐清麗山高中調查本案現場處理人員身分、處理經過、通報責任及A師違失行為,核有違失。
監委表示,麗山高中自110(2021)年11月起處理A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按當時適用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該校以因應小組之外部委員3人同時兼任該案「調查小組委員」,雖無違法,卻因委員後續須審查自身撰寫的調查報告,球員兼裁判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公正客觀不無疑義。
監委說,麗山高中於110(2021)年11月共計接獲檢舉A師之10項校園事件調查申請書,經查A師對學生管教方式嚴格且涉及人格羞辱,部分學生與之互動時有衝突發生並關係緊張,甚至藉由大量缺課以避免與其互動,顯示其管教手段產生之效果未必符合教育目的及比例原則。
監委指出,因本案適用法令不同,形成2個調查小組同步雙軌進行調查之多頭馬車,未能就A師違失行為做整體性評估,致衍生本案三種調查結果:「逕予結案」、「請行為人參加正向管教研習」、「申誡」等多項受檢舉人質疑之處分。
監委表示,台北市政府應本於權責,就本案調查報告中有關陳情人及證人指訴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事件,督導麗山高中重新妥為查證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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