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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貿費繳納管道多元 基隆關:請商民多加利用

推貿費繳納管道多元。(基隆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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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基隆關表示,推廣貿易服務費(下稱推貿費)係由海關協助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代收,繳納期間自海關填發繳納證之日起14日內繳納。商民可選擇臨櫃或網路服務平臺繳納,其中網路方式迅速又便利,建議多加利用,避免因滯欠而影響貨物通關。

基隆關表示,進口貨物推貿費係與進口稅費一併繳納;出口貨物採按季彙總,由海關郵寄「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予出口人。商民可持「出 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至郵局或指定代收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花旗[臺灣] 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臨櫃繳納。

基隆關說明,商民亦可透過網路銀行、關港貿單一窗口稅規費繳 納系統、e-Bill全國繳費網、中華郵政網路ATM或行動郵局APP等五大繳費管道繳納。惟特別提醒透過郵局線上繳納者,請記得轉帳金額要外加 手續費,實務曾發生商民主張已依繳納證所載金額轉帳,但貨物卻未能續行通關。經查結果,此係商民透過郵局線上轉帳,未將「手續費」計入轉帳金額,致繳款金額不足,海關電腦無法銷檔,貨物通關受阻。郵局 線上轉帳手續費依推貿費應納金額高低而異,推貿費應納金額新臺幣 (下同)95元以下,手續費5元;96元以上,手續費10元。若推貿費應納金額200元,透過郵局線上轉帳,請務必將手續費計入轉帳總額即210 元(200+10=210),以使滯欠紀錄銷檔。

基隆關呼籲商民遵期繳納推貿費,以免影響貨物通關。如需詳細操作指南,可至國際貿易署網站(https://www.trade.gov.tw/ ),點選「常見問 答」>「推廣貿易服務費」>「推貿費要如何繳納」查看逐步指引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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