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健保署研議修法,擬要求醫療機構申請健保特約時,應公布且以醫事人員健保月投保金額為門檻,若未符合規定,不得特約。對此,立委舉行記者會呼籲暫緩推動;健保署回應,未來衛福部、健保署會加強溝通,不會倉促上路,加強溝通。
健保署研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若醫院專職醫事人員之全民健康保險月投保金額,低於當年勞動部依最低工資法公告每月最低工資2倍;於診所,低於每月最低工資1.5倍,以及醫事服務機構未每年公開各類醫事人員之最低及平均全民健康保險月投保金額,不予特約。
立委賴惠員、王正旭、郭昱晴、林月琴及多個醫師公會舉行記者會。賴惠員表示,健保署欲透過健保特約機制推動醫事人員加薪,出發點值得肯定;但若以「不予特約」為手段、未兼顧城鄉差異與診所實務運作,恐淪為治標不治本,甚至動搖基層醫療穩定。
賴惠員指出,根據衛福部資料,全台約有2萬4000家醫療院所,其中過半為診所,是高齡社會中長者就醫的第一線防線。以投保金額作為續約條件,將造成大批診所不符門檻,尤其偏鄉與中南部地區首當其衝,屆時勢將出現就醫斷鏈,危及全民健康。
王正旭表示,將醫事人員薪資與健保特約掛鉤,涉及勞動契約、醫療政策與健保法規的交叉適用。若因人事結構或登記形式不符標準,即撤銷特約資格,可能產生重大法律風險。應以醫療品質為核心,非以勞保資料為唯一指標。
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顏鴻順表示,許多診所已面臨醫事人力短缺,若再適用上週提出的草案條件,部分醫療機構的成員將出現離職潮。他呼籲政府勿在醫界尚未準備好時強推政策,否則後果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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