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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原籍證明 民團提五訴求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舉行「給我時光機,找到媽媽的除籍證明」記者會。圖為當事人。(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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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移民署近日要求約1.2萬名原陸籍人士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引發爭議。對此,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14日舉行記者會提出五項訴求,包含建立申訴與行政救濟管道、公布具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合理調整補件期限等。

五項訴求為,一、建立清楚、可追蹤的申訴與行政救濟管道;二、公布具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減輕舉證負擔;三、合理調整補件期限,反映實際跨境辦理時程;四、提供行政資源支持,避免基層與民間成為緩衝墊;五、正視移民家庭的情感創傷,建構長期支持系統。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李依靜指出,移民署僅給三個月補件時限,對許多移民家庭而言根本難以負荷,而且抵達中國後不代表馬上能到達戶籍地,許多地區仍需轉機、轉車,交通往返曠日費時,對基層家庭而言幾乎無法負擔。

李依靜表示,她們實際接觸的當事人,補足一份文件的時間從三個月到一年以上都有。哪一位政策制定者,真的跑過流程、排過航班、請過假嗎?

李依靜補充,有當事人辛苦聯絡原戶籍地,對方卻回,不開這種證明,隨即掛斷電話;也有人輾轉跑了三個不同單位,卻得到不是他們業務的回應。所以,不是不願意補,是不知道要補什麼,也不知道去哪裡補。

李依靜說明,不少當事人早已持有足以證明無中國戶籍的資料,如:僅限無戶籍人士持有的台胞證、中國戶口本、地方派出所開具的書面回函,甚至包括「無法開立」的正式記錄。

李依靜指出,政府從未明確公告這些文件是否具同等效力,導致當事人陷入資訊不對等與舉證無門的困境。呼籲政府應立即公布具體明確的佐證文件清單,讓當事人有跡可循,也減少他們在行政程序中被推來推去、反覆奔波的風險與成本。

因此,移青陣認為,補件時限應依據郵務往返與實際行政流程調整為一年或兩年,並同步公告清晰流程,並確實把更新後的補救配套方案傳達給收到通知書的上萬家庭,避免讓人民陷入不自願超過期限就除籍的處境。◇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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