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移民署日前要求一萬多陸配繳納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0日表示,經主管機關研商以後,研議四種具結方式替代,包含暴露會有人身安全疑慮的人等;若有需要協助,也可洽移民署、陸委會跟海基會專線電話與電子信箱。
梁文傑表示,與主管機關研商以後,研議四種具結方式替代:
一、暴露會有人身安全疑慮的人,如,政治、宗教等因素;
二、重大傷病,且臥床、配合醫治的療程、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
三、2015年1月1日起曾未赴陸,但是未來仍被查獲有赴陸,主管機關將會要求繳付喪失原籍的證明;
四、台商在大陸所生子女,剛出生不久就返台定居,且主張從沒在大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可用具結方式替代。
關於人身安全疑慮,梁文傑補充,陸委會常遇到修煉法輪功的學員,不過,不能因為片面的言詞,而免除義務,因此,必須經過協會、同修等證詞,確實有參與法輪功,並遭受中共的威嚇,不論是家鄉,或其本身。
他進一步說明,重大傷病部分,必須要有醫生證明;至於為何10年,因為20年、30年可能太久,陸委會認為強人所難,因此10年是比較合理的;台商部分如何甄別,他說,早年台商在大陸的情況特殊,確實難以確認,不過,陸委會有基本準則。
梁文傑最後表示,如果還有其它確實無法附錄的事由,政府將會持續彙整、收集反映意見,並進行滾動檢討;他也說,若有需政府協助,可以洽移民署、陸委會跟海基會,他們都有專線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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