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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新聞

紐約市公民權利倡議團體提案 設立選民罷免市長機制

2025年4月8日,紐約市長亞當斯在布碌崙P.S./I.S. 109公校舉辦社區里民會。(Benny Polatseck/Mayoral Photography Office)

【大紀元2025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公民權利倡議團體「公民聯盟」(Citizens Union)近日提出一項制度改革建議,主張賦予選民透過特別選舉罷免市長的權利。

該提案預計本週提交至市長亞當斯任命的《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公民聯盟主席艾夫隆(John Avlon)表示,目前市憲章未提供地方層級的市長罷免機制,若市長未因身體因素喪失職務履行能力,僅能由州長啟動罷免。

根據其制度改革提案,市議會若以七成多數(36席)通過決議,將啟動公聽程序,市長可辯護、舉證及傳喚證人。其後若獲八成多數支持(41席),罷免案將交由全體選民在特別選舉中裁決。整體程序須於67天內完成。

可啟動罷免的事由包括瀆職、失職、違反誓詞或因公職行為遭定罪。若市長被罷免,將依現行市憲章,由紐約市公益維護官(Public Advocate)暫代職務,並視選舉時程決定是否補選。

紐約州目前並不允許地方官員透過罷免選舉下臺,但支持者指出,《州憲法》與《地方自治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允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官員的產生與去職方式。

市府與市議會分別於去年底各自成立修憲委員會。該提案若獲接納,最早可在今年11月隨普選進行公投。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