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六官員參與跨國鎮壓侵犯人權 遭美制裁
【大紀元2025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雨報導)週一(3月31日),美國國務院對六名中共和香港官員實施制裁。國務院表示,這六人參與跨國鎮壓,侵犯美國人和海外民主活動人士的人權。其中五名港府官員涉及採取削弱香港自治權的行動或政策。
美國國務卿盧比奧在聲明中表示,北京和香港官員在境外利用《香港國安法》(《港區國安法》),恐嚇、壓制和騷擾被迫逃往海外的19名民主活動人士,其中包括一名美國公民和另外四名美國居民。今天,作為回應,美國對六人實施制裁,他們採取的行動或政策進一步削弱香港的自治權,違反北京所作承諾,並參與跨國鎮壓。
「今天的行動以及向國會發布的《香港政策報告》(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表明,川普(特朗普)政府決心追究那些剝奪香港人民受保護權利和自由,或在美國領土上,針對美國公民實施跨國鎮壓行為人的責任。」盧比奧說。
中共行動威脅美國利益 破壞香港法治和自由
美國國務院於3月31日向國會提交報告,根據《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和《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内容涉及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即「涵蓋期間」)香港狀況。
報告寫道,國務院評估認為,在所涵蓋期間,北京採取的新行動直接威脅美國利益,並且與《基本法》和中方根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的允許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義務不符。北京允許香港保留與中國大陸一些差異,包括商業和貿易政策等,但前提是這些政策對北京利益做出獨特貢獻。然而,總體趨勢是北京中央集權(控制香港)。中港當局繼續以「國家安全」作為廣泛而模糊的理由,來破壞法治和受保護權利和自由。國務卿證明香港不值得如1997年7月1日之前那樣在美國法律下受到特別對待。
報告說,2024年3月23日,香港政府頒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23條),採用北京對「國家安全」過於寬泛的定義。在(中共)中央政府監督下,香港當局利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北京實施的2020年《港區國安法》進一步侵蝕香港法治,破壞香港人民人權和基本自由,並騷擾和恐嚇境外個人。
報告舉例說,2024年12月24日,港府當局利用《港區國安法》和23條對六名海外民主倡導者發出新的逮捕令和懸賞,並取消另外七人的護照,其中一些人居住在美國。香港當局積極起訴民主和新聞自由倡導者,包括「國安法47案」受審的47人、黎智英和「立場新聞」前編輯等。一些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因對法治的政治擔憂而辭職。隨著外籍法官人數的減少,還押囚犯人數達到總囚犯人數40.2%的新高。
遭制裁六人是誰
國務院在聲明中發布了遭制裁的六人名單和職務。國務院表示,這些個人直接或間接參與脅迫、逮捕、拘留或監禁受《國家安全法》管轄的個人,或負責或參與制定、通過或實施《國家安全法》。
區志光(Sonny Chi Kwong Au):現任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祕書長。
董經緯(Dong Jingwei):中共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
王忠巡(Dick Chung Chun Wong):現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安處),曾任香港警察學院院長。
趙詠蘭(Margaret Wing Lan Chiu):2021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主管國家安全事務。
蕭澤頤(Raymond Chak Yee Siu):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
林定國(Paul Ting Kwok Lam):香港律政司司長,負責制定及執行《香港國安法》。
美國國務院表示,上述受制裁人員在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持有/控制的所有財產和任何財產權益,均被凍結,且必須向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報告。此外,若一個或多個實體,被制裁人員直接或間接擁有50%或以上所有權,該實體也將被凍結。
責任編輯:李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