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 澳推動「先買後付」新規
【大紀元2025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為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澳洲「先買後付」(BNPL)服務供應商面臨更嚴格的監管。
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已修訂負責任貸款義務,將BNPL服務納入《信用法》監管範圍。這一變更旨在平衡「低成本信貸對消費者及經濟的競爭優勢」與購物者的財務健康。
根據市場比價平台Compare the Market的最新調查,超過1,000名澳洲成年人存款不足100澳元。
据澳洲新聞集團網站報導,Compare the Market發言人福特(Chris Ford)表示,「我們不希望人們為了支付日常開銷或突發費用而依賴信用卡、個人貸款或『先買後付』服務,這類服務通常伴隨高額利息,可能導致長期負債。」
為防止消費者陷入財務壓力或簽訂無法負擔的信貸合約,新規定要求持有信貸執照的機構遵守負責任貸款的行爲義務。
阿爾巴尼斯政府於2024年6月引入立法,要求BNPL運營商按照《消費者信貸法》接受監管。新法規規定BNPL供應商須持有澳洲信用執照,遵守ASIC監管的現行信貸法,並設立「低成本信貸」類別。
「我們希望澳洲人能夠享受BNPL的便利,同時確保有強有力的消費者保護措施,」助理財政部長瓊斯(Stephen Jones)表示,「我們的改革兼顧平衡性和適度性,同時維護BNPL產品帶來的消費者利益。」
此項改革受到消費者團體的支持,例如消費者權益組織CHOICE表示:「新法將大幅降低消費者被迫簽訂無法承擔的BNPL貸款的風險,」CHOICE首席執行官德席爾瓦(Ashley de Silva)說。
金融權益法律中心(Financial Rights Legal Centre)執行長考克斯(Karen Cox)也表示支持:「這些法律引入的重要保障措施,有助於遏制一些不可負擔的貸款行為。」
根據ASIC的諮詢文件,BNPL供應商需對消費者進行盡職調查,以避免其陷入財務困境。《國家信貸條例》規定,針對低成本信貸合約,供應商須對消費者的收入、支出及現有信貸情況進行強制性調查。
ASIC敦促BNPL供應商在2025年6月10日新法正式生效前,申請信用執照,以確保合規運營。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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