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13日發生嚴重氣爆釀4死36傷。新光三越將提供每位罹難者家屬1100萬元補償金,含慰問金、保險理賠及其他補償等。百貨營業本部長曹美虹16日說明災後處理進度表示,新光三越13日開設之「受害人專線 0800-008-011」,截至目前已接獲約 115 通來電,主要涉及車損、受傷、顧客取貨及訂貨等相關問題。
氣爆事故不幸罹難4人,包括24歲林姓女樓管、34歲陳姓樓管,及澳門籍旅客鄧姓祖父(56歲)、盧姓祖母(58歲)。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曹美虹表示,為表達對罹難者家屬最深切的關懷與支持,新光三越提供每名罹難者補償金1100萬元,內容包含慰問金、保險理賠及其他補償等,與家屬一起共度難關。另傷者部分還有11人住院,有轉院、看護等需求,也會積極安排。

曹美虹16日說明處理進度表示,新光三越啟動多項關懷措施,包括13日開設「新光三越台中店意外事 件受害人專線 0800-008-011」,每日10:00至18:00提供專人服務。截至目前,專線已接獲約 115 通來電,主要涉及車損、受傷、顧客取貨及訂貨等相關問題。
新光三越另發聲明表示,氣爆事件造成員工和專櫃人員承受心理壓力,公司會提供必要協助,包括提出帶薪公假,確保工作權益不受影響等,同時啟動心理支持計劃,由專業心理師透過團體諮商,幫助同仁梳理內心情緒。未來會再擴大範圍,讓專櫃、其他受影響的分店等,也都能獲得妥善的心理支持。
新光三越停業 台中市府設勞動權益專區
另針對勞工權益,台中市府在官網設置「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包括要求業者停工期間工資須照給、協助勞工轉職參訓、遭資遣可請領失業給付等協助,勞工如有相關勞動法令或權益事項申請問題,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至勞工局網站查詢。
勞工局表示,如屬新光三越自行僱用的勞工,停工期間工資照給,不得要求勞工請假,勞工如受雇主要求處理相關善後業務而有提供勞務需求,則應依法給付工資;若非新光三越僱用的勞工,如專櫃、美食街、餐廳、清潔或保全等,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並優先考量安置勞工至其他適當工作,不得要求自行請假,也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與不得擅自扣薪。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