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饗饗微風信義店爆出疑似食物中毒,北市衛生局8日表示,自7日起經接獲醫院通報就醫,已累計32人,有持續擴大之虞,駁回業者復業申請。另在明確要求暫停營業的期間仍供餐,公然挑戰公權力,衛生局考量通報人次眾多等因,從嚴從速開罰新台幣300萬元,絕不姑息。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1月7日陸續接獲醫院通報,多位民眾於1月5日食用信義區「饗饗微風店」供應的餐食後,陸續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
林冠蓁表示,因通報累計就醫人數達6人(含)以上,衛生局於同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並於下午3時8分通知業者,業者於3時31分回報確認。
林冠蓁說,北市衛生局1月7日晚間再次派員至該店稽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暫停作業,仍有營業事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3款規定,考量業者為熱門餐廳且通報人次眾多,社會影響程度嚴重,以及業者資本額、營業規模等因素,處300萬元罰鍰。
林冠蓁指出,截至8日15時,衛生局仍持續接獲多家醫院通報「饗饗微風店」疑似食品中毒共計32人,有持續擴大之虞,衛生局駁回「饗饗微風店」復業申請。
衛生局說,1月7日中午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至現場針對作業場所的硬體設施、環境衛生、製程管理及人員衛生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查有冷藏食材未妥善封存、部分牆面不潔等2項衛生缺失,命業者限期改善,業者現場已立即改善並經複查尚符合規定。
衛生局也提到,經攝食調查,患者共食食品有生魚片、生蠔及干貝,因現場已無剩餘或同批製作的食品可供抽驗,於是採樣環境檢體4件、手部檢體4件,待檢驗結果出爐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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