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文海台灣台北報導)基隆關表示,自即日起至本(2025)年2月28日止,受理所轄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可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向基隆關提出申請。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條件的業者,若受託辦理進、出口報關業務,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者,可降低貨物抽驗比率至26%-50%;若為第二類報關業者,則可降低至25%以下。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資格的報關業者,可享降低比率達51%-75%,且無需另行檢附申請文件。但依規定需必驗的貨物,不適用降低貨物抽驗比率規定。
基隆關表示,本次降低抽驗比率的核定結果將另以書面通知,適用期間自本年4月1日起至明(2026)年3月31日止。
目前基隆關所轄約有500家報關業者,其中2024年度評定為第1類者有147家,第2類者28家,另取得AEO資格的報關業者有15家。
關於AEO認證制度
根據《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是指從事與貨物國際運送相關業務,並遵守世界海關組織(WCO)或等同供應鏈安全標準,經國家海關認證的企業。AEO範疇包括製造業者、進口人、出口人、報關行等供應鏈各環節,均可經由認證成為AEO。
此外,我國自2009年底實施AEO認證制度,至今已與美國、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澳大利亞、日本、印度、紐西蘭、瓜地馬拉及加拿大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MRA),並與中國大陸實施兩岸海關AEO互認試點。透過這些合作,AEO企業進出口貨物可享快速便捷的通關措施,有助於提升競爭力。
降低抽驗比率資格取消規定
基隆關提醒,經核定降低抽驗比率的報關業者,如有以下情形,將立即取消其資格,且自取消日起二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1. 違反《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24條之一、第25條第3款或第5款規定,經海關依法處分。
2. 申報之進、出口貨物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漏稅或沒入貨物價值超過新臺幣10萬元,且該年度累計三次以上,超過報單總數千分之二。
3. 申報貨物侵害智慧財產權或違反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該年度累計三次以上。
4. 因《關稅法》受警告或罰鍰處分,該年度累計六次以上。
5. 當年度遭停止報關業務處分。
6. 其他違法情事。
申請資訊
相關申請書可至基隆關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keelung](https://web.customs.gov.tw/keelung))下載,路徑:資訊匯流 > 書表下載 > 報關業者書表。亦可洽業務二組(電話:02-24202951分機5423)洽詢,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聯絡人:業務二組李小姐
電話:(02)2420-2951 分機5423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