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豁免條款 財部增3類房屋適用
【大紀元2024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囤房稅2.0將在明年5月開徵,財政部近日公告最新配套,新增3種房屋可免計入全國歸戶課稅,第1類是由公益團體興建、且無償供災區民眾的房屋;第2類是產業園區內企業租給弱勢員工的住宅;第3類是法人包租代管的房屋,目前合計15類房屋可免納囤房稅2.0計算,並追溯到今年7月1日生效。
根據房屋稅條例,原先有12大類房屋可免計入囤房稅2.0全國歸戶課稅,包括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勞工宿舍、個人包租代管、公同共有房屋、停車場、長照機構宿舍、史蹟或文化景觀、公建房屋、管委會等公設、不堪居住房屋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房屋。
財政部說明,經各方建議,預告免納囤房稅2.0計算,核定新增3類房屋:第一、符合《所得稅法》規定的文教公益慈善機關團體,興建且無償供行政院公告的災區受災居民居住使用的房屋。
第二、各地方政府要求產業園區內的企業,將部分住宅建物出租給經濟狀況較弱勢勞工,考量此公益作為,這類房屋也免納囤房稅2.0;第三,原本包租代管僅限個人可免計入囤房稅2.0,此次新增所有權為法人者也可適用,預告期到10月14日,並回溯至7月1日生效。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全國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6戶(即囤房6戶),但有一戶符合《住宅法》第19條規定興辦的社會住宅,另一戶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租賃住宅,計算囤房稅適用差別稅率時,將以4戶計算。
責任編輯:呂美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