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逾7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11日表示,他認為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點是死刑與無期徒刑中間的跳躍性很大,不死刑就只能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目前又可以假釋,可能很多民眾不能接受。
台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1日繼續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立委牛煦庭質詢時提出多份民調數據顯示,逾7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而且十幾年來越是討論,反對廢除死刑的民調越高,突顯法界和社會脫節的問題。
何賴傑表示,民意這麼高比例反對廢死,他認為其中有一點是死刑與無期徒刑中間的跳躍性很大,對民眾來講,不死刑就只能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目前又可以假釋,可能很多民眾不能接受。
不過何賴傑也強調,身為學者,他的態度基本上是反對死刑,但反對死刑與廢除死刑是有階段性的問題,憲法法庭有15位大法官,也不是說哪一位反對廢除死刑,死刑就可以廢除,未來如果他擔任大法官,他可能不會那麼直接做判斷,因為要考慮個案情況,若人民針對確定死刑判決來聲請釋憲時,就必須針對個案情節來認定。
立委洪孟楷質詢時則表示,被稱為「實質廢死」的憲判8號解釋文,最嚴重犯罪標準到底誰定義、未來法官怎麼判?
何賴傑回應,在憲判8號中,大法官並沒有廢除死刑,所以對於最嚴重犯罪情節稍微提示,而法官必須按照個案情節,才能判斷犯罪情節嚴重情況。
不過洪孟楷隨即播放影片,內容為本月初上百民眾上凱道反廢死活動中,2014年師鐸獎女教師命案受害家屬表示,案件審理時加害者能聘請3名律師,而受害方卻僅能委任1名辯護律師。洪孟楷質疑,隨機殺人算什麼正當價值?被害者公平正義在哪?
何賴傑表示,他談的被告權利,並非被告殺人有正當價值,而是即便十惡不赦,在憲法上被告還是主體,應該要給他保障,但被害者人權也很重要。
立委黃健豪也關心死刑存廢議題,他表示,憲判8號並未對死刑做出違憲判決,但在程序上面加上許多要件,並要求立法機關配合修正,他詢及,這有無侵害立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何賴傑說,憲法解釋的法律效力就是等同於法律,判決效果跟立法院訂出的法律效力同等,但司法跟立法的功能不一樣,大法官解釋提示一些標準,將來會碰到一些困難。
黃健豪認為,他無法認同憲法解釋有法律效力,真正的法律形成要件應經過民意討論、立法院攻防、正反面論述,之後形成共識或表決才是法律。
至於何謂最嚴重之罪?何賴傑表示,在語言學、語意學上,用「最」字會陷入困難,這比較級還更高,但他沒有辦法明確的說,因為有可能將來還有犯罪情節更嚴重,「最」是一個等級問題。
至於憲判第8號的一致決認定為何?何賴傑則說,死刑是主刑中最高等級,3位職業法官必須一致認定才是一致決,但在實際狀況下會碰到一些困難,若有一個法官反對就無法判死刑,而美國的多數情況是採取絕對多數,比如三分之二,這已經算是非常多數的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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