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台立委范雲、台灣學生聯合會、四所學校學生會代表7日舉行記者會,公布「高教治理情形問卷」調查結果,范雲表示,從問卷結果可以發現,台灣高教治理出現四大問題,大學缺乏公共監督機制、校務會議功能失靈、學代、學生會保障不足、校長任免機制待完善,急需透過制度改革解決。
范雲表示,調查結果有四成多學生會認為自己學校受到的公共監督不足;校內既有機制也非常不符期待,八成學生會在索取校務資訊時曾遭遇困難、近九成學生會認為校務會議對校長的監督功能有待改進;九成學生表示,校長遴選過程中未保障學代參與或學生影響力不足,讓負責帶領學校前進的校長無需在意學生意見,顯示當前制度出了很大問題。
關於校務會議,清華大學學生會主席李襄君說明,多數學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僅達到大學法所訂的10%地板,但學生會希望學代比例能達到校務會議總席次23%以上,否則學生的意見常不被看見、票數壓制甚至乾脆忽略。
李襄君也點出,近半數學生會認為校務會議有校長及行政主管獨大的現象、超過四分之一學生會遭遇過重要提案因效率差流會而無法審議,造成八成六學生會認為校務會議的問責及監督功能有待改善。本次調查,也有36%學生會認為學校未保障利害關係人的參與。
針對學生權益,南華大學學生會會長謝凱名表示,校務會議之外的許多與學生權益攸關的重要會議上,仍有三分之一學校未設置學生代表;在學生會經費、財務自主性及選舉獨立上,有10%學生會仍遭學校拒絕代收會費、76%學生會面臨所收會費不足,23%學校仍存在學校對學生會財務的實質管理及審核,13%學校不讓學生會獨立自主產生學生代表。
關於校長遴選、續任與不適任機制,東吳大學學生會議長康平皓指出,九成校長遴選機制缺乏學生代表或其影響力不足;許多學校沒有校長不適任的退場標準和機制,例如,部分大學在校長有重大失職事由時,可以由校務會議提出不信任投票。唯有補全機制,才可能使校長被問責。
至於公共監督,台灣大學學生會副會長王冠惟說明,八成學生會向學校索取資料遭遇困難,違反大學法要求校務資訊應公開透明的原則;目前,43%學生會認為自己學校所受到的有效公共監督不足。當缺乏有效的公共監督機制時,校務資訊就缺乏被要求揭露與檢視;而校務資訊的缺少,也將造成公共監督的困難,形成惡性循環。
台學聯理事長蔡璟鴻說,目前的高教制度與實務出現了嚴重缺失,學生自治對學校也成為只需要敷衍了事的笑話。而大學法年久失修,正是校園民主失常的幫兇。台學聯及各大專校院學生會自2016年起推動大學法修法,如今已過八年,其間亂象頻傳,修法不應再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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