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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政府敗訴 工黨在移民事務上再遭重大挫敗

電子腳環示意圖。(AAP Image/Farid Far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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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11月6日,澳洲高等法庭裁定,聯邦政府強制那些非法移民拘留中心釋放的無國籍者佩戴電子腳環是違憲的。

這是工黨在處理有犯罪記錄的無國籍移民事務中遭遇的第二次重大挫敗。第一次源於高等法庭去年的一次裁決,當時,一名沒有公布姓名(姓名代稱NZYQ)、在澳洲因性侵兒童而獲罪的無國籍者,上高等法庭挑戰了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無限期拘留的合法性,並最終勝訴。

該男子因為性侵兒童而被取消澳洲簽證,2018年獲得假釋後被拘押,澳洲政府多次試圖將他驅逐出境但都不成功。高等法庭在此案中裁定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無限期拘押的做法是違法的。

這一裁決導致許多有犯罪記錄,但沒有國籍的人被放進澳洲社區,其中有殺人犯、偷渡者、性犯罪者。

截至9月30日,共有215名這類曾被拘押在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的人獲得過橋簽證,並進入澳洲社區生活。這導致許多對社區安全感到擔憂的人批評工黨政府應對措施失當,導致危險人物被放進社區。

隨後,政府出台補救措施,這些被釋放的人中,128人需要在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接受宵禁,140人必須佩戴電子腳鏈。

但現在,又有一名沒有公布姓名(姓名代稱YBFZ)的獲釋者上法庭挑戰他們必須遵守宵禁和佩戴電子腳鏈的合法性,而且又獲得了勝訴。

法庭裁定,聯邦政府無權要求這些獲釋者遵守宵禁或佩戴電子監控腳環,因為這是一種懲罰性質的措施,屬於違憲。

YBFZ是羅興亞人,屬於來自緬甸的穆斯林群體。2002年,時年14歲時的他與家人一起逃來澳洲,成為無國籍難民。2014年,20多歲的他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幾年後,他因被判處18個月監禁而失去永居簽證。

服完刑後,YBFZ被送入非法移民拘留中心,並在那裡被關押了5年,直到NZYQ案引發的後續效應才獲釋。

他的律師質疑政府是否有權施加如此嚴格且具懲罰性的條件。他們表示:「如果他回家晚了一分鐘,或未及時給腳環充電,他可能面臨至少一年的強制性監禁,每次違規都是這樣。」

高等法庭最新公布的裁決意味著,在無法拘押和驅除出境的情況下,政府還需要撤銷對這些有犯罪記錄的無國籍者的監控措施。

工黨政府的再次失利招來反對黨抨擊。包括影子移民部長泰安(Dan Tehan)在內的多名聯盟黨議員發布聯合聲明說,高等法庭的最新裁決是阿爾巴尼斯政府遭遇的難看的失利。

聲明說:「阿爾巴尼斯工黨政府必須解釋他們將如何保護澳洲人的安全?這一裁決的結果將是,215名危險的非公民罪犯,包括12名殺人犯、66名性犯罪者、97名被判犯有攻擊罪的人、15名家庭暴力犯罪者和其他人,將在沒有任何監控或宵禁的情況下在社區中自由活動。」

「這些獲釋者中,有65人被釋放後在州和地區一級(的法庭)被指控犯有新的罪行,其中45人仍在社區自由活動。阿爾巴尼斯政府的失利,進一步突顯出其未能利用議會近12個月前緊急通過的預防性拘留權力,來重新拘留任何高風險罪犯的失敗。」

反對黨並呼籲內政部長伯克(Tony Burke)立即採取緊急行動。

工黨政府尚未就此事進行公開回應。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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