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北檢查獲蔡尚岳聯手里長、律師、警員、書記書、戶籍員等相關人士涉嫌偽造遺囑以詐得遺產,犯罪時間從2021年8月至今,其不法所得達約1億4925萬餘元,北檢2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44人。
北檢表示,蔡尚岳於2021年間從新北市里長處得知陳姓里民的遺產無人辦理繼承,便以偽造遺囑以詐得遺產,後來再以同樣方式詐得另一位仲性長者遺留之存款與不動產合建後所能分得之利益。
北檢指出,蔡尚岳指示其設立的公司員工以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之列管名冊作為案源,再透過駱姓警員、游姓書記官、葉姓戶籍員確認確認被繼承人之戶籍資料,指派員工實地勘查被繼承人遺留之不動產後,再篩選出可詐騙之標的。
北檢繼續表示,蔡尚岳等人再尋覓配合擔任代筆遺囑之「受遺贈人」、「見證人」人選,復由員工偕同「見證人」配合蔡姓律師完成代筆遺囑聲明書認證,接著公司員工持不實代筆遺囑、經認證之聲明書、申辦繼承文件,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並至金融機構提領被繼承人之存款,得手後再指揮他人記帳及分派犯罪所得。
北檢表示,本案犯罪時間自2021年8月迄今, 總計11位被繼承人之遺產遭詐取,涉案人員共44人,角色及工作分配詳如附表,合計不法所得約1億4925萬4298元。
北檢指出,蔡尚岳偽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此行為已超乎常人所能想像,且偵查初始,本欲按編纂之劇本串供以脫罪,但因檢警調於發動搜索前早已積極蒐集證據,其面對鐵證毫無否認之可能,始坦承全部犯行,是其縱有認罪,仍應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北檢強調,被告蔡鴻燊身為執業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就其認證行為將導致行政機關於判斷遺囑等文書之真偽有重要影響知之甚詳,猶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又其於偵查中對收取賄款等情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其犯後毫無悔意,請予從重量刑,俾懲劣行,並彰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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