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丈量需要精確的測量、繪圖和計算技能,得益於喬治‧華盛頓活學活用的幾何課。在保存下來的華盛頓的歷史資料中,記錄了作為土地測量員的華盛頓曾經在弗吉尼亞的山谷曠野中,完成了199次土地測量。華盛頓親手繪的測量地圖,他在戰爭年代手繪的地形圖,至今留存於世。
值得我們提一筆的是,庫爾佩珀郡(Culperpel County),這是身為測量員的華盛頓工作過的地點,也是日後獨立戰爭時期,大陸軍的情報系統的代號,庫爾珀組(Culper Ring)是由華盛頓將軍和他麾下的本傑明‧塔爾梅奇少校(Major Benjamin Tallmadge)所創立的。這是一段崢嶸歲月,可歌可泣。我們今天所享受的美國制度、美國文化,追本溯源,都能追溯到18世紀中葉的弗吉尼亞州。重溫這段歷史,華盛頓不是一個老古董,他的生活內容,一切情感,都與今天的我們毫無違和感。

同樣,不幸的事情在喬治‧華盛頓的生活中繼續發生。哥哥勞倫斯不幸染上了肺結核,這在18世紀是奪命之症。勞倫斯曾經航海回到英國,去尋求最佳治療。回到北美之後,華盛頓曾經陪伴哥哥去西弗吉尼亞州的溫泉旅館療養。在療養期間,這對難兄難弟也沒能太平。勞倫斯的病情加重,而喬治一度染上了當時的不治之症——天花,卻得以痊癒,只是鼻子上留下了斑點。但是,哥哥勞倫斯沒有他這麼幸運、這麼結實。1752年夏天,風華正茂、前途一片大好的勞倫斯‧華盛頓步入了父親英年早逝的後塵,年僅34歲。他走後,亡妻為了擺脫丈夫和孩子早逝的環境,很快改嫁到另一個名門望族。勞倫斯生前將喬治作為順位的遺產繼承人,就此,喬治繼承了弗農山莊和周邊全部地產。同時,喬治也繼承了勞倫斯弗吉尼亞州民兵首長的職位。

勞倫斯對於華盛頓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勞倫斯和妻子一起生育過四個孩子,都沒能養大。在這樣的痛苦中,夫妻倆懷有的父母之愛,很自然地,移情給了這個招人疼的小少年。而除了血緣所形成的緊密紐帶,勞倫斯的一生,更可以視為喬治人生道路的奠基石。他有生之年的努力,地產、財富的積累,與貴族小姐聯姻的身分躍層,這一切都是為喬治的人生開創前景,包括勞倫斯精心擴建的弗農山莊(Mount Vernon),也是日後的喬治‧華盛頓生命裡的一個標誌性符號。
這裡值得說一說的,還有費爾法克斯勳爵(Lord Fairfax)家族。隨著勞倫斯的過世,亡妻改嫁,沒有血脈後裔存活,看起來,華盛頓家和費爾法克斯家族的關係,就此中斷。而實質上,費爾法克斯家族對喬治‧華盛頓的支持,一直結實地延續了下去。因為費爾法克斯家族的推薦,當時的弗吉尼亞的州長得以重用華盛頓,由此掀起了七年法印戰爭。
在當時的北美大地上,法國建立的殖民地「新法蘭西」,地域面積極為遼闊,占據了加拿大、大湖區、密西西比河流域和路易斯安那州的富饒土地和大河流域。作為當時歐洲版圖上的頭號霸主,法蘭西帝國對新移民的條件是,政府規定定居新法蘭西的移民,必須是天主教徒,這就相對限制了移民來這裡的熱情。這一點就不像英殖民地,來到北美的都是被迫害的新教徒,別無選擇地要在這片新大陸生息,建立教堂,繁衍後代,如此局面持續上百年下來,英屬殖民地新移民的人數,已經遠遠地多過了法屬新移民。
相比英國清教徒熱衷占有土地,法國人更加熱衷商業貿易。北美土地肥沃,植被豐茂,河流深穩,浩瀚的大湖區,豐富的物產,醃製風乾後的魚類,獵殺動物後皮毛製成的皮草,這些貨物運回歐洲,全都是金閃閃的金幣呀!他們來去自由,貿易自由,「新法蘭西」對於法國人更像是生意、是假期,度假嘛,心情鬆弛,滿面堆笑,待人友好。
而且,法國人本來就是愛音樂、愛社交的族群,天性裡的浪漫使得他們和印地安原住民的關係也沒那麼惡劣,不像英國人那麼急於馴化原住民,急於糾正他們種玉米、使用冷兵器弓箭(印地安人將火藥、槍砲這一類會製造恐怖聲音的兵器,視為異端)、草藥等等這些看起來很不開化的生活習性,糾正他們歸順上帝;而法國人則更願意學習印地安人的文化和習俗,和他們圍著篝火一起拍打著手鼓,唱歌起舞。法國人在自己的領地上依然遵循印地安人的習俗,把圈好的領地依然叫做「獵場」,對河流、山川的地名,儘量地遵循印地安人的命名習慣。在昔日的獵場內,印地安人照樣狩獵,還保留自己的日常生活沒有被破壞的美好幻覺。法國人的彬彬有禮還包括獵場內發動軍事行動,或者大型活動,都會先向印地安人預先通報,禮節十足。總之,和大英帝國的高人一等的、矜持的紳士作派完全相反。
英國人劃分區域都是用郡(county),這些郡,取名都是十足的帝國風,什麼伊麗莎白(Elizabeth)、艾塞克斯(Essex)、費爾法克斯(Fairfax)等等,都以大英帝國的女王和貴族頭銜命名。人家印地安人從來沒見過大英帝國的真正模樣,自己熟悉的山河、樹林、河流、獵場,都被取上這些富麗堂皇的名字,你就說說那憋屈心情吧。
我們都知道,歷史上的英國和法國是世仇,祖祖輩輩你推我搡,積怨甚深,而在土地肥沃、物產豐富的新大陸,各自頻繁圈地。在18世紀上半葉,還能在遼闊的北美大地上,各圈各的,而到了後半葉,則越圈越近了。尤其是英屬殖民地,飛速增長的人口意味著需要更多的土地資源。為了地盤的所屬權,英法雙方開始短兵相接,摩擦不斷,而原住民印地安部落,也捲入其中,根據他們部落的具體的恩仇,選擇站隊,而每一次烽火熄滅戰爭結束時,都證明了他們的選擇錯誤、站隊錯誤。沒辦法,原始文明和先進文明,總是要衝突的。也會在特定的背景和天象之下,分出勝負。
話說回來。當時的弗吉尼亞州長,Robert Dinwwiddie,需要一個可靠的信使,代表大英帝國在北美殖民地的官方信使,去有爭議地段送信,表達大英帝國的態度和立場。經由費爾法克斯家族的推薦,21歲的小伙子喬治‧華盛頓出現在州長面前。可靠的家庭背景,土地測量員的工作經歷,野外生存經驗豐富,高大沉靜的小伙子,公認的人品,謙虛和勇敢,還有第一貴族費爾法克斯家的背書,還有誰比喬治‧華盛頓更適合成為這個信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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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樂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