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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5月,日本軍隊大舉向山東濟南進攻,屠殺中國外交官員,打死打傷中國軍民數千人,製造了震驚中外的“濟南慘案”。因慘案發端於5月3日,故又稱“五·三慘案”。這是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人民欠下的一筆血債。
1928年春,蔣介石打著統一的旗號,出兵北伐奉系軍閥張作霖。日本帝國主義者爲防止英美勢力進入華北,不讓蔣介石國民黨“統一”東三省,並企圖乘中國軍閥混戰之機,佔領山東,恢復華盛頓會議以前日本在山東的全部特權,於4月19日召集緊急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了“第二次出兵山東案”,藉口保護日僑對中國再次進行武裝干涉。
5月1日,北伐軍佔領濟南,日軍擅捕中國士兵,尋釁槍殺北伐軍運輸隊長。3日,日軍向中國軍隊駐地大舉進攻,收繳中國軍隊的槍械,尤其慘無人道的是,日本軍隊公然破壞外交慣例,沖進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公署,無理地將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處主任兼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和其他17位手無寸鐵的外交人員進行捆綁毒打。蔡公時雖然當即向日軍說明了身份,但日軍卻毫不理睬,用刺刀逼迫他們跪下。蔡公時用日語抗議,日軍大怒,將他的耳朵和鼻子割去。蔡公時堅持民族氣節,怒斥日軍暴行,日軍又將他的舌頭、眼睛挖去;並對其他人也百般蹂躪。最後,除一人僥倖逃脫外,其餘的人全部被日軍殺害。其狀之慘,令人目不忍睹。
蔣介石卻下令北伐軍“忍辱負重”,撤出濟南,繞道北伐,但日軍並不罷休,氣焰更加囂張。7日,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福田彥助向蔣介石提出最後通牒,要求懲辦北伐部隊有關軍事長官;完全解除與日軍對峙的北伐部隊的武裝;北伐部隊撤離濟南及膠濟路兩側20華里以外,等等,並限十二小時以內答復。蔣介石在泰安車站接到通牒後,立即草擬答復條件六條,除第二條未予接受外,其餘各條均允照辦,並派熊式輝、馬家倫連夜馳赴濟南日軍司令部交涉,日方又謬稱期限已過,拒絕談判。
8日拂曉,福田下令重炮攻城,11日濟南陷於敵手,日兵進城姦淫虜掠,無所不爲,又將街上市民趕至一處,作刺殺目標取樂。日軍爲了消滅罪證,把中國軍民的屍體用麻袋包裹後,運至青島,投入海中,有的活埋或澆汽油焚燒。不及撤出的數百名傷員也全部被日軍屠殺。據世界紅十字會濟南分會查明:“濟案”死亡6123人,傷1700餘人,財産損失2957萬元。
慘案發生後,1928年7月,中日雙方就濟南慘案進行談判,日本代表否認日軍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行,反而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凶。南京市民聞訊後搗毀了主持談判的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的住宅,對國民政府的投降外交表示憤慨。於是談判改爲秘密進行,至1929年3月28日雙方簽訂《議定書》,宣稱“中日兩國所受之損害問題”俟雙方“實地調查決定”,後亦無結果。1929年日軍撤出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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