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腦出口限制分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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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美國對超級電腦出口的限制是在冷戰時期制訂的,目的是避免其先進電腦被敵國用於軍事目的,包括模擬武器製造或試驗,特別是核彈、導彈等尖端武器,從而妨害美國的國家安全。
據蘋果日報報導, 美國的盟友,包括歐盟、日本、澳洲、新西蘭等被列為第一級國家,電腦出口毋須政府批准。第二級是對美國安全構成一定風險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在中東的盟友以色列,南韓、及台灣等,限制也很少。
第三級則是對美國安全具威脅的國家,包括中國、前蘇聯國家及多數中東國家,禁止出口部分先進電腦。第四級包括伊朗、伊拉克、北韓、利比亞和古巴等敵視美國的國家,嚴禁出口任何電腦。
前總統克林頓解禁
對電腦出口限制的法律有效期已在一九九○年屆滿,眾議院和參議院也分別通過了代替的法例,但兩院始終未能解決有關法律條文的分歧,須總統每年以行政命令方式延長。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去年卸任前曾簽署文件,將一、二級合併,取消電腦出口限制,同時放寬了對第三級國家出口電腦的運算速度的限制,由以往的每秒運算二百八十億次提高到八百五十億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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