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與鄰居共用隔墻和地基的業主,雖然是在自己的地盤上開工,也要與鄰居溝通好,才能做個好鄰居。
華埠包厘街131號的業主近日要深挖地下室,引來連體樓房的鄰居反彈。鄰居認為地下室地基挖太深,會影響相鄰房屋地基的穩固性。鄰居133號業主昨天(8日)一紙訴狀告到曼哈頓民事法庭,要求131號業主賠償100萬美元。
原告包厘街133號的業主Chu & Lee Realty Corp.在訴狀中表示,包厘街131號的財產以前為銀行所有,這家銀行最近退出,被告Gar Ling Realty Corp.收回了131號物業的所有權並準備翻新這棟建築物。
原告說,被告獲得了樓宇局的施工許可證,用於拆除包厘街131號地下室的保險箱,「但被告人狡猾地使用拆除許可證,來拆除它的地下室,並打算將地下室的地基挖得更深一點。」
此外,133號業主還發現,131號業主買的保險2019年6月28日過期,上述的拆除行為在沒有有效保險的情況下,仍然繼續進行,萬一發生意外,實在無法保護項目周圍的建築物。
古人掘地三尺,為挖黃金寶藏,今人掘地三尺, 一般是為了獲得更多空間。因為向上受到建築高度的限制,只有向下挖掘空間。然而一方在深挖地基的時候,相當於給隔壁房屋底部的土壤、砂礫製造了一條通路。如果挖地基的過程處理不當,很有可能導致相鄰的房子發生地陷,房門再也關不嚴實,地板也開始傾斜。
原告業主說,被告在施工過程中,沒有通知原告施工項目的內容。他們不單要忍受長時間的噪音、灰塵、瓦礫和滋擾,更頭疼的是,挖地基的過程有可能影響建築結構的完整性,給原告帶來「極大的煩惱和不安」。
原告業主說,隔壁裝修造成他的房子出現開裂、下陷等物理損害,帶來的損壞是「漸進和連續的」,必須立即進行臨時修理,以避免進一步損壞,並需要搭建一些永久性的結構,以恢復建築物結構的健全性,這也會導致他的物業市場價值貶值。原告估計,他因此損失的金額可能超過一百萬美元,外加他緊急維護的費用和支出。
原告要求,被告人在訴訟未決期間須受到禁制和限制,直至獲得施工許可證;被告需要更新建築保險;並提供建築師的名稱和項目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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