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交通局為局長支付旅費房租 涉嫌腐敗
【大紀元2019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紀錄顯示,加州交通局(Caltrans)一直為局長勞瑞.伯曼(Laurie Berman),支付從家庭所在的聖地亞哥(San Diego)到沙加緬度(Sacramento)的機票,並為她在沙加緬度的寓所支付大部分房租。
勞瑞.伯曼於2018年初被任命為局長,她宣布即將於本月辭任。
《沙加緬度蜂報》(Sacramento Bee)的消息稱,加州一直在為伯曼報銷經常性往返聖地亞哥和沙加緬度的機票。報導稱,根據紀錄,伯曼一年的往返機票,以及房租大約需花費2.1萬美元,同時她還報銷了數千美元的租車、Lyft,以及餐飲等旅遊費用。
報導稱,雖說法律允許,但花費納稅人的錢做常規性的長途旅行,以及住房租賃,對於管理者來說是非同尋常的待遇。尤其對於需要在加州首都沙加緬度與議員、州長辦公室及承包商打交道的高管工作,更不應該。
5月,加州審計部(California State Auditor)拒絕報銷另外一位中層管理人員從聖地亞哥到沙加緬度的機票費用,審計報告稱,低階管理人員的這種旅行「浪費」,並且違反加州法律,並建議交通局追回此前的報銷費用。
加州交通局回應稱,伯曼的情況比較特殊,是由加州前州長布朗(Jerry Brown)辦公室安排的特別待遇。
2009年到2017年,伯曼是加州交通局第11區位於聖地亞哥的官員,2018年2月,布朗任命伯曼為交通局局長。2018年3月16日,伯曼簽署了一份4月1日開始的複合式住宅的住房租賃合同,加州為這套公寓每月支付1,130美元,月租總共為1,330美元;同時加州交通局還為她支付從聖地亞哥到沙加緬度的長期機票,這種機票通常為那些符合要求的人員,當無法在本地做需要的工作時設立,此類工作往往需要持續31天或者以上才符合要求。
到2019年3月,加州已經為伯曼往返聖地亞哥和沙加緬度的機票支付了約九千美元,為在沙加緬度公寓的房租支付了12,400美元,還不算數千美元的地面交通及餐飲費用。這些費用還不包括從聖地亞哥到舊金山灣區的機票費用,而這些費用完全可以避免,只需要伯曼搬家到沙加緬度即可。
這種行為在交通局似乎還愈演愈烈。伯曼被任命為局長之後,她原來第12區副局長的位置由瑞恩.錢伯倫(Ryan Chamberlain)接任,在聖安娜(Santa Ana)定居的錢伯倫到沙加緬度往返的機票也由交通局報銷。
旅行紀錄顯示,錢伯倫經常一星期數次往返聖安娜和沙加緬度,機票、酒店、租車、打Lyft及餐飲費用均拿到州府報銷。從2018年3月到2019年3月,他從聖安娜往返沙加緬度花費納稅人大約兩萬美元,此期間在沙加緬度租車的費用約為三千美元。
報銷單顯示,錢伯倫此類報銷費用有時由伯曼簽署同意,有時由其他高管簽署同意。
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Howard Jarvis Taxpayers’ Association)主席瓊.古帕爾(Jon Coupal)批評稱,這是對納稅人資源的濫用。古帕爾表示,如果你接受了一份在沙加緬度的工作,那你應該搬過去住,如果不想搬過去,通勤也行,但這應該自己掏腰包。
一般情況下,官員升職到州府,會搬到沙加緬度去住。加州防火局(Cal Fire)局長湯姆.波特今年1月被任命,他在2018年升職任策略規劃主管之後,就從聖地亞哥搬到沙加緬度;同樣由前州長布朗2018年任命的加州高速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專員沃倫.斯坦利(Warren Stanley),在2010年升任專員助理時,就從南加州搬到了沙加緬度。
儘管加州交通局稱,這類報銷是合法的。但蜂報稱,按照加州規定,這類差旅費用是按照雇員所在的總部來算的,當雇員工作旅行到距離總部所在50英里以外,可報銷差旅費用。
伯曼2018年的年薪為19萬5,000美元。◇
(此文發表於1244D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