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界議員梁繼昌也認為,若建制派和政府不接受方案,他們當初聲說為了公義去做修訂,完全是滿口謊言。又說除了政治目的之外,看不到有其它理由,是要那麼快通過《逃犯條例》的修訂。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再次批評政府急就章想儘快通過修例,是掛羊頭賣狗肉。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強調:「我們今次那麼嚴陣以待這條引渡條例的修訂,就是因為大家都看到,可能是1997年以來北京相對於香港最大殺傷力的一個武器。我們暫時就不會有私人草案的考慮,我們覺得這個責任應該是香港政府、是林鄭政府自己肩負的。」她並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都表明若趕不及台灣殺人案,仍執意繼續做,就是有政治上的考慮。

民陣籲今早立法會外抗議

涉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四項洗黑錢罪,本月29日判刑,或即時獲釋。林鄭月娥昨日承認若趕不及,也要繼續通過修訂堵塞法律漏洞。對於商界要求不設追溯期,她認為《逃犯條例》修訂如不設追溯期,相信大眾不能接受。

民陣指,對林鄭和李家超漠視社會各界的憂慮和反對,一意孤行地強行修訂《逃犯條例》感到憤怒,將於今日發起到立法會外抗議,要求撤回修訂。

商界對修訂憂慮未釋

自由黨一直提出對修例的憂慮,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曾表示,市民包括商界都擔心香港與大陸的法治差異大,尤其憂慮追溯力問題。建議最理想是政府撤回整個修訂,並先一次過處理目前的台灣殺人案。

昨日,自由黨黨魁、立法會議員鍾國斌也表示,認同從長計議是最理想的做法。商界對修例仍有擔憂,以單次方式處理台灣殺人案是最適合安排。他又認為,修訂設立追溯期整體而言並不公平,因大陸及澳門有類似法例都有追溯期限,70年代香港成立廉署時,亦有豁免涉貪案的時限,因此並非沒有先例。

由於修例疑團重重,立法會前主席、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日前也撰文提出疑問,包括現行法例是否完全沒空間處理陳同佳案。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明日提交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共有62名議員加入,建制派占36人,建制派推薦謝偉俊競逐委員會主席。楊岳橋表示,民主派一定派人出選主席,雖然拉布空間收窄,但會盡力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