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美國紐約報導)3日,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聯合其它22州,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寫信,要求他們制定新規定,阻止不良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開始對他們的服務或者商品定期收費。
這種消費者的「不知情付款」最常發生在所謂「免費試用」之後。狡猾的商家們,特別是網絡上的商家,一般都提供給消費者非常誘人的試用條件,這個階段往往要求消費者提供自己的信用卡或者借記卡號碼。但是試用期後,商家不通知消費者就默默地開始收費,因為他們把一些條款故意地放在了不明顯的位置,或者表述的不清晰,導致消費者忽略了允許商家繼續收費的字樣。
現行的規定開始於1973年,只允許一種否定消費營銷手段,即如果消費者在一定時間內不取消訂單的話,商品就會自動發送給消費者。
州總檢察長詹樂霞在給FTC的信中建議,FTC需要制定新規定以達到以下效果:
(1)在免費試用期後,商家需要另行通知消費者,取得同意後才能定期收費。
(2)定期通知消費者,提醒他們否定消費的時間、數量或者訂單的更新等。
(3)規定簡單的取消訂單程序。
(4)如果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消費,消費者可以申請退款。
詹樂霞還提醒消費者在開始免費試用時一定看好其它條款,最好把合同打印出來仔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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