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週五(27日)下午,紐約州前眾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貪腐案正式宣判,蕭華被處以七年徒刑、三年監外看管,以及175萬美金罰款,今年10月1日入獄。
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法官卡普羅尼(Valerie E. Caproni)說,蕭華作為眾議員和律師,90年代的年收入就達到了24萬美金,足夠令他和妻子過上舒適的生活,可是他在「毫不畏懼的貪婪」驅使下,選擇欺騙和背叛選民,利用職權濫用納稅人的錢,中飽私囊。


法官否決「社區服務」抵罪建議
蕭華的律師請求法官減少判刑年數,以「社區服務」取代之,稱這樣可以讓蕭華有機會用自己的悔悟教育別人,「比多年的監禁更能威懾那些想要貪腐的人。」
卡普羅尼拒絕說,這不合適,會向民眾傳達錯誤的信息。她表示,蕭華的貪污直接破壞了美國政治體系的核心——政府的公信力,他讓許多民眾以為所有的政客都這樣,而其實那是腐敗。他卻至今不承認自己是在犯罪,讓他以「社區服務」取代刑期,將無法幫助清理紐約州中的腐敗現象。
宣判后,南區聯邦檢查官伯曼(Geoffrey S. Berman)發表聲明表示,「蕭華就職紐約州政府的最高位置之一時,發誓要服務他的民眾。然而,他卻用自己的巨大影響力來充實自己的銀行帳戶、填滿自己的口袋⋯⋯我們希望今天的宣判能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為了私利濫用職權非法,會讓你進監獄。」

蕭華曾是紐約州議會權勢最大的人之一,在州眾議會任議長21年,2015年東窗事發被捕。調查者發現,蕭華曾收取四百萬美金賄賂和回扣,以權謀私,安排研究人員和地產開發商獲得政府資金。
早在2016年5月,法院便判處蕭華12年有期徒刑,案件重審後,陪審團再次裁定他有罪。本次宣判中,蕭華說他感到「十分懊悔」,並擔心自己「將會繼續受到嘲弄和不屑」。
除貪腐外,蕭華對人權和信仰自由的價值觀也受到質疑。從2001年至2015年,分別有6位紐約州眾議員提出褒獎法輪功決議案,每次都有40到60多位眾議員簽名支持,但主掌議程的蕭華卻從未安排州議會進行表決。
而紐約州參議院卻7次給予法輪功褒獎,從2011年到2014年,每年通過決議案褒獎「法輪大法日」。與當時蕭華任議長的眾議院形成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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