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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短篇小說

小說:試刊號(1)

倫敦帕丁頓的報攤。(公有領域)

我的一位編輯提出想刊登「墨索里尼未死之謎」的專題,據說他掌握的消息足以推翻歷史,進一步影響政治局勢,我視為無稽之談。然而數天後,包括我在內,知悉此事的三個人,

一個死了,另一個不見蹤影,而我,我最好待在家裡。

我喝了兩小口威士忌,卻神志清明。因為怕死,喚醒了我所有的記憶……

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星期六,上午八點

今天早上轉開水龍頭沒有水。

咯咯,像新生兒那樣嗝了兩聲之後,就沒動靜了。

我問過鄰居太太,鄰居家一切正常,她說可能是我把總開關關掉了。

我?我連總開關在哪裡都不知道,您也知道我剛搬來沒多久,每天天黑才回家。

我的天啊!意思是說您如果出門一個星期,不會把水跟瓦斯的總開關關掉?

不會。

這樣太大意了,您讓我過去告訴您總開關的位置吧!

鄰居太太打開洗臉臺下方的矮櫃,轉了某個東西,水就來了。

您看,所以是您自己把總開關關了。

真不好意思,是我糊里糊塗的。

哎!你們單身漢就是這樣。

她用了 single 這個字,就連鄰居太太也說英文了。

冷靜。沒有調皮鬼,調皮鬼只出現在電影裡。也不是我夢遊,即便是我夢遊,我也不知道總開關在哪裡,否則我會拿總開關當鬧鐘用。浴室蓮蓬頭漏水,我聽著滴滴答答的水聲,常常差一點整晚睜著眼,彷彿置身西班牙馬略卡島上的法德薩摩修道院。因此我老是半夜醒來,起床,關上浴室的門和臥房的門,以避免聽見那該死的滴水聲。

根據我的判斷,這不可能是跳電造成的(因為那個總開關是手動閥,顧名思義,必須手動操控),也不會是老鼠造成的,因為就算有老鼠經過那裡,也沒有那麼大的力氣轉動總開關,畢竟那是一個年代久遠的鐵製轉盤(這間公寓裡的所有一切都至少超過五十年),而且還生鏽了。總而言之,得用手才能關掉它,而且是人的手。我家也沒有讓莫爾格街凶殺案凶手大猩猩爬進屋內的煙囪。

得好好推敲一下。任何果必有其因,至少大家都這麼說。首先可以排除奇蹟,我看不出天主有什麼理由要為我的浴室漏水問題操心,那又不是紅海。所以要找的是必然的因果關係。

昨天晚上上床前,我倒了一杯水,吃了一顆使蒂諾斯安眠藥,所以直到那時候都有水,今天早上才沒有的。親愛的華生醫生,既然水的總開關是半夜被關掉的,如果不是你關的,就表示有人,或許不只一個人,昨晚闖入我家。

他們不擔心我會被他們吵醒(他們的動作非常輕),卻擔心我被那水滴前奏曲吵醒,也說不定是他們自己受不了,同時不明白我如何能夠入睡,於是,機警的他們做了鄰居太太也會做的事:關掉水的總開關。

然後呢?我的書跟平時一樣堆得亂七八糟,即便來了半個世界的情報人員,一頁一頁翻看過這些書,我也不會察覺。我不需要檢查抽屜或玄關衣櫃,因為他們如果想找什麼,今天唯一需要做的,是檢查電腦。或許為了節省時間,他們把電腦裡的檔案全部拷貝備份後就離開了。而此時此刻,他們反覆打開每一個檔案,會發現在電腦裡沒有任何東西是他們感興趣的。

他們希望找到什麼?顯而易見。我的意思是,沒有其它可能,他們要找的一定跟那份報紙有關。他們又不笨,肯定以為我會把我們在報社編輯室的所有工作重點記錄下來,所以如果我知道布拉葛多丘的事,應該會記在某個地方。

他們恐怕認定我把一切資料都存在某片光碟裡。可想而知昨天晚上他們也去了辦公室,可是沒有找到光碟。於是他們推測(現在才推測出來)我有可能把東西放在口袋裡。

我們是白痴嗎?他們現在說不定正在怪自己,應該要搜外套口袋的。什麼白痴,他們是混蛋。如果他們的頭腦夠機靈,就不會幹這種寡廉鮮恥的勾當。

他們還會再來,不拿到那封被偷的信絕不罷手,說不定會假裝扒手,在街上偷襲我。總之,我得趕在他們再次出手之前採取行動,把光碟寄到某個郵政信箱,再看看什麼時機把它領出來。

我腦袋瓜在打什麼蠢主意,已經死了一個人,西梅不見人影。他們根本無須在意我是誰,或我知道什麼,為保險起見把我滅口,就一勞永逸了。我也不能把事情公布在報紙上,對那件事理應一無所知的我只要說出口,他們就會知道我是知情的。

為什麼我會陷入這個進退兩難的困境?罪魁禍首是迪·薩米思教授,還有我會德文也是原因之一。

我怎麼會想起迪·薩米思教授呢?

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我始終認為我之所以大學沒有畢業,都是他害的。而我之所以被捲入這個局,都是因為我沒有大學畢業。還有就是安娜跟我結婚兩年後甩了我,按照她的說法,原因是她發現我是個有強迫症的失敗者,不知道我之前為了面子,跟她瞎掰了什麼。

我因為懂德文所以沒有大學畢業。我奶奶是意大利北部上阿迪傑自治區的人,從小就讓我說德語。我上大學第一年,為了生活費開始接案子翻譯德文書,當年懂德文是能當正職工作的。可以看懂並且翻譯別人不懂的德文書(當時是很了不起的事),收入比法文翻譯高,甚至比英文翻譯高。我想就跟今天懂中文或俄文的情況一樣吧。

總而言之,翻譯德文書跟大學文憑二選一,二者兼得辦不到。既然翻譯是不管炎夏或寒冬都在家裡待著,腳上穿著拖鞋就能工作,同時還能學到一大堆東西,幹嘛要去大學上課?

我可有可無地決定選修一門德語課。我的盤算是,這樣我不需要花什麼力氣讀書,因為德語我已經會了。當時負責那門課的是迪·薩米思教授,他在一棟破敗的巴洛克風格大樓裡成立了學生口中專屬於他個人的「鷹巢」,走大樓梯上去之後會先看到一個寬敞中庭,一側是迪·薩米思研究室,另一側號稱大會堂,這是迪·薩米思教授誇大其辭,其實不過是可以容納五十人左右的大教室。

必須換穿室內拖鞋才能進到他的研究室。門口有為迪·薩米思所有助理和二至三名學生準備的拖鞋,沒有拖鞋可以換的人就得在門口等。研究室內的一切都打過蠟,我猜就連書架上的書也不例外。包括那些從不知道多久以前就排隊等著拿到正式教職的年邁助理臉上,也彷彿打了一層蠟。

大教室有挑高穹頂、哥德式花窗(我始終不懂巴洛克建築為何會有哥德式花窗)和綠色玻璃。在某個時刻,正確來說是下午一點十四分的時候,迪·薩米思教授會走出研究室,間隔一公尺跟在他身後的是最年長的助理,間隔兩公尺的則是那些五十歲以下——相對而言比較年輕的助理。年長助理幫迪·薩米思教授拿書,年輕助理負責拿錄音機,五○年代末的錄音機體積龐大,簡直像一臺勞斯萊斯。

研究室和大教室之間的十公尺距離讓迪·薩米思教授走成了二十公尺,他不走直線而是走曲線,不知道走的是拋物線還是橢圓線,一邊走一邊高聲說:「來了,我們來了!」進到教室後一屁股坐到一種石雕墩椅上,彷彿接下來的開場白會是:吾乃以實瑪利。

透過綠色玻璃照進來的光,讓他那張笑得不懷好意的臉分外蒼白。助理啟動錄音機,他開口說:「我與我那位可敬的同僚博卡多教授最近發表的看法意見相左……」然後滔滔不絕說上兩個鐘頭。

那道綠光讓我陷入昏昏欲睡狀態,從那些助理的眼神看來他們也一樣。我理解他們的苦。兩個小時結束後,學生蜂湧而出離開教室,迪·薩米思教授讓人倒帶,然後他走下墩椅,親民地跟其他助理一起坐在教室第一排,把剛才那兩個小時的授課內容重聽一遍,每每聽到他認為關鍵的段落就心滿意足頻頻點頭。那門課談的是聖經翻譯,馬丁路德翻譯的德文版聖經。我的同學說那是個貪念過重、眼神呆滯的傢伙。

二年級下學期末,很少去上課的我大膽地說我的論文想寫赫姆·海恩作品中的反諷(我覺得他處理不幸福之愛的手法固然寬慰人心,然而究其實,一切起因於他的憤世嫉俗,而我正準備迎接我的愛情)。

「你們這些年輕人啊,」迪·薩米思教授十分不悅地對我說:「滿腦子只想投入當代研究……」

我忽然靈光一閃,明白了,頓時打消跟著迪·薩米思教授寫論文的念頭。然後我想到費里歐教授,他比較年輕,以聰明睿智著稱,專攻浪漫主義時期及相關研究。不過學長提醒我,無論如何要請迪·薩米思擔任第二論文指導教授,而且我不能公然跟費里歐教授走得太近,否則迪·薩米思教授會立刻發現,然後跟我勢不兩立。

我必須用點手段,讓事情看起來好像是費里歐叫我跟著他寫論文的,如此一來迪·薩米思教授會把矛頭指向他,放我一馬。迪·薩米思教授討厭費里歐,因為當年是迪·薩米思教授讓費里歐拿到正式教職的。大學(那個年代的大學,不過我想今天恐怕也一樣)跟外面的世界正好相反,不是兒子憎恨父親,而是父親憎恨兒子。

我心裡盤算著要如何利用迪·薩米思教授每個月在大教室舉行的演講活動,假裝跟費里歐不期而遇,那個場合很多教授都會出席,因為迪·薩米思總能邀請到優秀學者擔任講者。◇(未完,待續)

——節錄自《試刊號》/皇冠出版公司

【作者簡介】

安伯托·艾可 (Umberto Eco)

一九三二年出生於意大利皮德蒙的亞歷山卓,曾任波隆那大學高等人文科學學院教授與院長。其學術研究範圍廣泛,個人藏書超過三萬冊。已發表過十餘本重要的學術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讀者的角色──符號語言學的探討》一書。

艾可在四十八歲時,才推出第一部長篇小說《玫瑰的名字》,該書自一九八○年出版後,除獲得意大利和法國的文學獎外,更席捲世界各地的暢銷排行榜,迄今銷量已超過一千六百萬冊,翻譯成四十八種語言,並被改編拍成同名電影。

二○一五年推出的《試刊號》,是他最後一部小說作品。

責任編輯: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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