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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同樣薪水 台女性需多工作5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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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勞動部1日表示,今年同酬日為2月21日,與去年同日。去年台灣女性平均時薪271元,為男性315元的86%,兩性薪資差距為14%,女性需較男性薪資多工作52天(兩性薪資差距14%×365日曆天≒52天),一整年總薪資才會與男性相同。

勞動部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勞動部指出,台灣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2007年18.2%下降至2017年14%,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7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2個百分點及減少15個工作天數。

勞動部說,歷年來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2017年我國為14%低於韓國35.4%(2016年)、日本31.9%及美國18.2%。依增減幅度觀察,近十年來日本減幅最大,縮小4.7個百分點,其次為台灣縮小4.2個百分點,韓國縮小3.7個百分點,美國縮小1.6個百分點。◇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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