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曼哈頓和布碌崙的地區檢察官9日宣布,他們的辦公室不再要求絕大多數非暴力案件的被告提交保釋金才能獲得保釋。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Cyrus Vance)表示,他的辦公室9日起將實行新的措施,對絕大多數的輕罪(Misdemeanor )和一般違法案件(Violation cases)的保釋,將不再要求現金保釋金,布碌崙的地區檢察官岡薩雷斯(Eric Gonzalez)的辦公室將在今年四月開始實施這一措施。
萬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鑑於犯罪記錄較低,國家有必要進行司法改革,包括關閉雷克島監獄,對輕罪取消現金保釋金的時候到了。
萬斯辦公室表示,將繼續對包括涉及暴力、家暴、性犯罪、傷害警察或和平的政府工作人員的案件要求保釋金。他們還會要求那些嫌犯過往有重罪(Felony Conviction)、性犯罪(Sex Crime)、重罪在審(Pending Felony)、監外行為看守(Probation)、假釋(Parole)、監控釋放(Supervised Release)的案件要設立保釋金。
岡薩雷斯說,如果我們不要求坐牢,就應保釋,但交不起保釋金絕不能成為認罪的槓桿。目的不是懲罰被指控的窮人、破壞他們的生活、干擾他們的工作或接受教育,而是作出與公共安全一致的保釋決定。
一週前,州長庫默曾向州議會提出,請求取消被指控輕罪和非暴力的重罪者被告的保釋金。布朗士區的地區檢察官Darcel Clark支持這項改革,而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布朗(Richard Brown)說,在他的法庭上,保釋金很少被用在輕罪中,但當被告的犯罪歷史和案件的情況適用時,會繼續使用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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